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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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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成立郑州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和纪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及对相关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 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教务人员等组成。

3.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应用经济学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作为专家组成员并参加考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列入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已被硕博连读考生占用的名额除外)可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学生申请基本条件(不含硕博连读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国内大学及科研院所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国外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或SSCI、SCI3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

(4)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②CET-6≥425;③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截止报名时三年内有效。

(5)健康状况符合郑州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研招网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缴费及信息确认、外语水平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能力考核与录取等。

1.考生申请

考生须向商学院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下申请材料的顺序将材料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本人姓名,于2023年2月21日-3月25日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zzusxyyjs@163.com,并同时邮寄材料,需装订成册(只接收EMS邮政快递,邮寄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商学院204办公室 刘老师67780165)。

(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

(2)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博士生导师签字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4)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证明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以及我院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在2023年4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4月8日前在网上公布。

3.网上报名及缴费

按照学校通知进行。

4. 审核及准考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报名缴费情况,确定准考名单并进行公布。

五、考核办法及内容

考生凭《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并提交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党支部章)。

1.考核专家组负责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面试。

2.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二部分,每部分为100分,每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比例权重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比例权重为60%。

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1)专业基础考核(100分):采用笔试形式,时间为3小时,科目为经济学综合。

(2)面试考核(100分):面试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专业素质考核包括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比例权重为40%,英语水平面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的比例权重为30%。

面试总成绩=英语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第二阶段:英语水平面试与专业知识面试。

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分加权计算后作为面试考核最终得分。学院将以可复查的方式保存考核记录。

3.考核内容

(1)专业基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重点考察申请人对应用经济学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以及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

(2)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学科前沿、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英语水平等,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创新潜质。

专业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择优录取。根据申请人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报告、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无导师同意接收并支付培养费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2.调剂。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拟调剂的申请人需填写校内调剂表,经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并通过拟调入学科专家组的面试。

3.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4.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规定执行。

七、相关说明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0165

3.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述复议制度。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689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0999

4.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商学院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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