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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实现减贫的重要经验

来源: 《红旗文稿》2020/13 作者: 李中建

中国的减贫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秉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促进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和改善人民生活,从而使大规模地减贫从联合国的倡议、从教科书中的理论成为闪光的现实。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一个经济体解除贫困的根本途径可以归结为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功地使8亿多人口走出贫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减贫事业取得了更为瞩目的成就。作为人类史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成效最为显著的减贫工程,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在促进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的包容性发展中实现减贫。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致力于通过发展生产力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减少贫困。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工业化、教育卫生公共事业的进步,为减贫奠定了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源基础。上世纪50年代进行“一化三改”为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经济、技术和制度基础,大规模普及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改革开放以后大面积减贫,既奠定了物质和技术基础,也储备了巨量丰富的人力资源。

我国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持续高速增长中实现减贫。从1978年开始的各项改革开放政策,激活和调动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大规模减贫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使广大农民迅速实现了温饱;允许创办个体经济,解决了大量待业青年的就业门路和收入问题;兴办“三资”企业,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就业和税收;鼓励乡镇企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增加经济激励和提质增效;承认和保护私营经济,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资本、技术、信息等多种要素参与分配并存的分配制度。中国保持了高达10%左右的长期高增长,为大量人口摆脱贫困提供了丰富的机会。改革开放的40多年,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40多年。从1984年开始,逐步放松城乡户口管理的限制,同年,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城乡居民流动时不再要求必须持有介绍信,持有身份证即可外出;逐步实现养老金、医保的跨区域接续和转移,为人口流动提供适宜的公共服务。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人口素质,1986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从1993年开始,提出教育经费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占GDP4%的目标,从2012年开始,稳定地达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议的教育投入水准,义务教育普及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在全球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率先实现全民教育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来部署,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精准性,全面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减贫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精准扶贫方略,更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改善外部客观条件和提升内部主观因素,共同助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重视产业发展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政协会议经济界委员时,深情回忆起自己当年在陕北的黄土地上与乡亲们对话的小故事,乡亲们的最大期盼就是“将来干活挑着金扁担”,“‘金扁担’,我把它理解为农业现代化”。对于贫困地区的大多数群众,只有生产发展上去了,并对接上外部市场,才能通过参与发展过程,将当地资源、劳动力转化为物质产品和服务,实现收入的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将脱贫攻坚的重点放在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上,将减贫的希望放在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当地资源禀赋的产业上,并及时从外部给予这些产业精准支持,使贫困地区的群众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使贫困地区具备造血功能。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就提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脱贫工作时再次强调:“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在这一方略引领下,全国各贫困县将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基本方略,按照“一县一特”的要求,探索适合当地、能对脱贫起带动作用的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截至2019年,全国832个贫困县已经初步形成特色主导产业1060个,67%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带动在就业、经营收入中实现了脱贫。

强调扶贫必先扶志。贫穷不是宿命,贫穷是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制约下的困难状态。贫困人口的主观精神面貌如何,直接决定着自己愿意不愿意通过努力改变现状,决定着扶贫能否取得成功及成效是否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很强调必须先扶志的扶贫理念,强调必须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使他们愿意和积极行动起来,外部的支持才会变成贫困地区的发展机遇,贫困人群的生产生活面貌才能根本改观。他在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贫穷不是不可改变的宿命。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必先扶志。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要做好对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落实扶贫必先扶志的理念,国务院扶贫办会同中宣部、中组部等部门于2018年10月发布《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对扶志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和建议:在扶贫途径上减少了简单发钱发物式的帮扶,杜绝政策“养懒汉”,建议各地积极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扶志好办法,包括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引导贫困群众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村民治理机制和组织作用,修订村规民约,传承优良传统,通过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等组织,规劝和制止一些陈规陋习,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戒等,通过这些乡风乡俗的提升,并协调安排一些公益岗位,吸纳贫困人群就业,鼓励和激发贫困人口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所总结的,在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已经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

通过扶智来扶贫。对贫困群众中的适龄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是促进贫困人口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帮助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在2016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为了促进贫困人口的全面发展,国务院扶贫办、人社部于2018年10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将技能扶贫行动重点帮扶对象确定为国家和省定贫困县(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重点依托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务输出项目,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转移就业。对于缺少劳动力的贫困家庭,国家将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2016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提出力争实现贫困地区“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的目标,为促进贫困群众的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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