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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化医学平台入驻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0:30   点击数: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是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科研与管理机构,主要致力于肿瘤防治领域的科学研究,下设基础研究、转化医学、实验动物三大科研平台,七个研究中心,肩负着引领我校医学学科率先进入一流学科、实现国际化、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使命。

转化医学平台位于东校区博士后楼,平台拥有流式细胞仪(BD airl III)、激光共聚焦显微镜(LSM880)、高效色谱系统(GE avant150)、荧光定量PCR仪(ABI Q5)、高效能离心机、全自动玻片扫面系统、酶联免疫斑点分析仪等大型设备,以及常用的分子生物学实验、组织病理和分子病理实验设备。平台实行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详见医学科学院网站《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除服务于医科院体系聘任的各级研究人员外,还对符合医科院整体发展方向,并且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的我校教职工(代称流动科研人员)开放使用。

现启动科研团队入驻申报,要求如下:

一、流动科研人员入驻条件

流动科研人员入驻需要提交申请,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签订入驻合同。根据合同缴纳一定的入驻费用,主要用于公用实验材料的开销。大型仪器的使用费用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平台为流动科研人员提供实验室和办公空间。

流动科研人员入驻需优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同等级别项目。

2.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3.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4.医科院PI临床合作伙伴:按医科院聘任正式PI所配备条件,每个PI可选择临床合作伙伴(高级PI可有2-3个临床合作人,初级PI有1个临床合作人),合作人原则上应为教授以上职称,能在2-3年内和医科院PI产生共同的科研成果,如申请重大课题、发表高质量文章。此类教授被聘为医科院荣誉临床科学家,中心主任批准填写申请表,专家委员会评议确认后,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二、流动科研人员退出规定

平台流动科研人员实行退出机制。承担科研基金的入驻人员,根据合同,在课题项目结束的当年退出医学科研平台。如又承担新的课题需入驻,必须再次申请并得到批准。不承担课题的流动科研人员在合同到期后必须于合同结束的当日退出医学科研平台,并交接相关实验材料。

欢迎全校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着肿瘤防治研究方向,根据自己的实验情况,申报使用平台。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1.审批表(见附件),2.承诺书(见附件),3.科研项目批准文件。

材料提交地址:郑州大学东校区博士后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赵慧君68061372,15238076560

          王晓东68061372,13949103471

          陈莹莹68067372,13140105035

2019年7月26日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40号  邮编:450052   电话:0371-66658832   传真:0371-6665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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