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动态
发布时间: 2014-09-18
一、基本原则
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在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3.0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6.0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以上材料直接寄(或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文学院科研办公室(302室),邮政编码:45000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复试形式为笔试、口试和专业面试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工作程序及复试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26日前,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4年10月9日上午9点至11点专业笔试,地点文学院二楼报告厅;下午3点至5点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分别为文学院二楼会议室及三楼会议室。
3、2014年10月17日前,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等网上及时公布。
2、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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