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0
郑州大学文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文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完成语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做好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组织与管理;
(四)承办与协办各类语言文字类大赛;
(五)开展和承办科研学术会议。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一级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且身体健康;
3.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报名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24:00;
(二)有意应聘者需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rczx@zzu.edu.cn,lixingang@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如:“文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工作人员+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格式);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文件需由PDF合并为一个文件,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如:“郑州大学+张**”。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若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文学院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期间经郑州大学文学院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现在岗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6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3180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郑州大学文学院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