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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7-14
—重新认识中国民间故事的负面价值
由于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和主人公几乎都是劳苦大众,涉及到了立场和原则问题,所以建国至今对其的负面作用不敢做深入地研究,生怕带有鄙视人民群众、站错了立场、抹杀了阶级性等之嫌疑。这只是从表面看问题。实际上,探讨中国民间故事包括中国民间文学的消极因素,对正面建构民族性格、社会心态,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起着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看,站的正是人民的立场,维护的正是人民的利益。
不能否认,在漫长的人类生活中,民间故事对满足人们的精神、情感需要,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斗争精神等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时过境迁,如果把中国民间故事放在21世纪中国的背景下来考察,便会发现许多与今天的时代乐章不合拍的音符。主要表现在在那赞美劳动人民的美好品德,鞭挞假、丑、恶的叙事话语中渗透着下层劳动者的许多扭曲了的社会观念和社会心态。这才是中国民间故事乃至整个中国民间文学真正的负面价值问题。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能阐述比较重要的二种观念以及支撑这些观念的几种心态,以期引起民间文学工作者的关注。
一、富耻贫荣观念
富耻,即以富为耻,在民间故事中表现为憎恨富人;贫荣,以穷自居,以穷为荣。两者在民间故事中互为衬托。
先说富耻。
中国民间故事的批判、讽刺对象,“绝大部分是统治阶级中的各类人物:皇帝、国王、各级官员、财主、喇嘛、巫婆、伪善者、守财奴。这种讽刺总是强烈、尖锐和不可调和的。”(1)上述对象中,前三者属于权力人物,对他们的批判,这里暂存不论;后数者相对讲属于非穷人,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把他们基本归为有财有势的富人类。在民间故事中,凡是富人的形象一概是反面的。总括起来,有以下三种类型。
为富不仁型。这在民间故事里出现的最多。凡是富人都不是好东西,他们贪婪恶毒,利欲熏心,冷酷无情,不顾穷人的死活。即使原来是穷人,一旦变富,就变坏。《贪心的姐姐》故事中,姐姐本是穷人的女孩,后嫁给了有钱的人家,成了财主婆,便失去了善良之心,变得好吃懒做,心毒、贪财,连亲妹妹的工钱都要卡扣。民间故事里,“富”必无德。
愚蠢型。富人虽有钱有势,有的还有权,却长着猪一样的脑袋,愚笨之极,不但在斗智方面,不是穷人的对手,就连生活常识都不知道。在《老爷和奴才》故事中,老爷“用树编的筐儿背水,用松木棍儿吹火,把狗拴在粮仓里捉老鼠,把牦牛拴在山上捉老虎”。(2)在民间故事里“富必无能”。
吝啬型。富人虽然腰缠万贯,却小气、悭吝,许多人都是守财奴。《一钱如命》故事中,财主把从玩耍的小孩处抢来的一个铜板吞下肚子,知道命不长,命令儿子自己死后要将肚子剖开取出这一枚铜板,因为这是钱,不能丢;《死不瞑目》故事中,财主死时断不了气,因为有一次到岳夫家去喝酒,最后一块肉没捞着吃,临死还后悔不已。在民间故事里富必悭吝。
总之,在民间故事里,“富人”都是被否定的、被批判的,几乎没有一个正面形象,表现了劳苦大众对他们的刻骨仇恨。
再说贫荣。
在中国民间故事中,如果说对富人的憎恨是赤裸裸地描写出来的话,那么以穷为荣便是字面之下的意义。
首先,我们从关于“为富不仁”、“神仙帮助穷人”等类故事中,看到了“还是穷了好”的含义。
前者如《元宝》之类的故事。《元宝》讲道一个名叫“三刀子”的财主把陈的粮食留给佃户老张,把好的粮食卖掉换成元宝藏着。有一天发大水,他和佃户分别带着元宝和秫秫面饼子躲在树上,最后,他饿死了,佃户活了下来。这个作品要传达的信息是:为富不仁者,没有好下场。可是这只是字面意义,而这字面之下的意义却耐人寻味。
这则故事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有一年夏天,下了若干日子雨,东庄头一条大河的水出河了。眼看就冲倒屋 了。佃户老张找找屋里什么也没有,就还有两个秫秫面饼子。他拿着爬到一棵大树上去了。这个财主也慌了,看看这个也舍不得,看看那个也舍不得,到以后他就带着他的元宝上树了。(3)
这里的“找找”两个字,说明老张真想多找些值钱的东西,无奈,只有两个粗粮饼子值得一拿。笔者在想,假若他像财主那样富有,他会拿什么呢?他能够活下来码?这里的“到以后”三个字,说明财主家里值钱的东西太多,他选择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拣最值钱的东西带在身上。笔者思忖:假若这个财主除了糊口的粗粮饼子之外,也是一无所有,他能够死码?
上述的分析,只能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还是穷了好。财主之死,就死在他太富有;佃户能够生存,就在于他家徒四壁。
关于“神仙帮助穷人”的作品更多。在中国民间故事里,各路神仙都同情、帮助穷人。他们或者直接搭救受苦受难的穷人;或者赠送宝贝,让穷人有吃有喝,享用不尽;或者让美丽的仙女下凡,让鱼、牡丹、锦鸡等变成美女,嫁给穷人的小伙等。更有意思的是,在此类故事中,作者常常采用对比手法。《桂花井》中,同是一个口井,穷人喝来清甜,既能解渴、饱肚又能治病;若是有钱人来挑水,井水立刻变浊,并发生呕人的臭味。在《金斧头和铁斧头》中,石斧在穷苦的砍柴孩子手中,立刻变成金斧,可是一到财主手中,马上变成铁斧,并让财主丧了命。通过对比,使读者更清楚地看到:神仙只同情、帮肋穷人;他们立场鲜明,坚定地站在穷人一边,而与有钱人、统治者势不两立。这是暗含的意思是:还是穷了好。
其次,我们从正面描写劳苦大众美好的品德的作品中,看到了“还是当穷人好”的含义。
有的表现为“穷人最聪明”。这类作品相当多。中国各个民族的民间故事几乎都有“阿凡提”式的智慧人物,如蒙古族的巴拉根仓,藏族的阿古登巴,纳西族的阿一旦,苗族的反江山,布依族的甲金,壮族的天公,侗族的甫贯,河北汉族的老江等等。他们虽是长工、船工、佃农、伙计、仆人等穷苦人,但他们坚毅、勇敢、机智、谋略过人。在同“富人”、“官吏”、“坏人”等强势群体斗争中,他们或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者将计就计,以毒攻毒,惩治得对方要么开不得口,要么吃尽苦头,要么败家丢命。相反,如前所提“富人”最愚蠢,在斗智方面根本不是穷人的对手。
有的表现为“穷人的品行最高尚”。在中民间故事中,也有少数穷人有私心、贪心,但这种描写只限于穷人之间的关系中。如果描写的是穷人与非穷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前者一律都是善良、正直、诚实、勤劳、勇敢,乐于助人,品行高尚,而后者呢,统统都不是好东西。如果写的有钱人,一律都是贪婪恶毒、为富不仁;如果写的是官吏,一律都是心术不正,贪污成性。在中国民间故事里“富”和“穷”几乎分别与品行低下和品行高尚划上等号。
除此之外,还有“美丽的姑娘只嫁给穷人”、“只有穷人的后代最孝顺”、“只有穷人最受众人爱戴”、“英雄豪杰只来自穷人”,等等,不一而足。上述这么多表现形式,只体现一句潜台词,那就是:还是当穷人好啊!
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为什么这么憎恨富人,同时又以穷为荣呢?
首先,其中的客观原因不能否定:其一,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富者拥有生产资料,并以此无偿占有劳动人民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财富,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劳苦大众对他们的寄生生活必然表示极大的愤慨。其二,由社会的“隔膜”所致,正如李大钊在《精神的解放》中所言:“我觉得人间一切生活上的不安不快,都是因为用了许多制度习惯把人间相互的好意隔绝,使社会成了一个孤立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个人生活无一处不感孤独的悲哀、苦痛;什么家、什么礼防,什么制度,都是束缚各个人精神上自由活动的东西。人类活泼泼的生活,受惯了这些积久的束缚、隔绝,自然渐成一种猜忌、嫉妒、仇视、怨恨的心理。”(4)其三,被传统贫富观念所染。自古以来,富人的口碑一直不好。人们首先认为,“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富人所以富有,是因为得了不义之财。其次,认为富者多为不义,他们往往见利忘义,以财害义。最后,认为富人多骄奢淫逸。«左传 • 定公十三年»说:“富而不骄者鲜”。(5)富人与骄逸必然相联系。由此,清 · 陈忱在《水浒后传》总结道:自古以来都是“为富不仁”。(6)一旦富有,就不讲究仁义道德啦。同时,许多古人在否定富人的时候,对贫穷却加以肯定和赞扬。从孔子的“君子忧道不忧贫”、荀子的“穷处而荣”,(7)到唐·姚崇的“与其浊富,不如清贫”、李白的“贫亦不足悲”,(8)从道家的关于“贫贱不以之为轻”、“富,失之不自以辱,得之不自认为荣”的论述,再到杨雄的《逐贫赋》、陶渊明的《咏贫士七首》、韩愈的《送穷文》等以贫为吟咏对象的诗文,都在进行着“贫贱可安身”、“君子固穷”、“自古圣贤多贫贱”等安贫乐道的说教。上述的贫富观念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使他们同样仇富崇贫。
最重要的原因是,变态的心理使下层劳动者产生了扭曲的富耻贫荣的社会观念,总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二点。
第一,病态的自尊。
人的尊严,作为个体心理意识,它是个体的人对自己的社会价值的自我确认以及社会对自我价值的确认,并由这种“确认”产生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人都渴望自己有能力、有成就、有名誉、有声望;人都渴望别人把自己当人看待,尊重自己的人格,赏识、关心、重视自己,对自己有高度的评价。满足这种自尊需求的有二种方式:积极和消极。前者指通过努力获得业绩或地位,自己比较满意自己,或者亦被他人关注,这是一种健康的自尊;后者指缺乏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以夸大的自我形象、以人为制造的虚荣而自慰等,这是一种病态的自尊。
中国民间故事体现的正是这样一种自尊。创作主体把民间故事制作成一面具有特殊功能的镜子,在这样的镜子里,一方面,夸大生活中影像,把一切正面价值都指向自己,使自己以及使自己群体看到一个比他自身更高大、更具有优越性的“自我”。另一方面,把负面价值都指向非穷人,把他们贬到弱智低能、灵魂肮脏的地位。这种扬“己” “贬他”的做法,显然是通过破坏别人的自尊,来保持自己的尊严,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个性心理学曾谈到,病态自尊与病态的自卑密切相联。每个人都有自卑感,健康的自卑感是人们奋斗的动力,而病态的自卑则表现为:“他们对自己的行动和表达能力不自信,于是他们倾向于尽可能地排斥他人”,“他们便把自己想象成伟大人物,从而在一条想象的道路上获得成功。”(9)可见,病态的自卑与病态的自尊表现形式相似。台湾的
从一定的情理出发,这种获得自尊的方式也不应过多地指责。许金声先生指出:“如果社会提供了均等的竞争机会,人们的自尊需要就可能以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表现出来;如果社会结构没有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人们的自尊需要就往往以一种消极甚至病态的方式表现出来。”(11)自古以来,劳苦大众基本上都生活在下层,社会别说给他们提供什么均等的竞争机会了,有时候连生存都难以保障;由于贫穷,他们受冷落、遭白眼,很少被关心、重视和高度评价。这样一来,自尊心便受到极大的伤害。马斯洛指出,自尊需求是一种近似本能的需要,它对人的生存和自我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人们往往只有在自尊需求满足之后,内心才会平静、快慰,否则便会焦虑、不安、痛苦。为了摆脱这种痛苦,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在作品中采用“扬己”“贬他”的做法,也是有情可原的。但用这种方式获得的自尊毕竟是病态的。中国民间故事为病态的自尊满足方式提供了样本,这是致命的缺憾。
第二,精神胜利。
富耻贫荣的社会观念,说到底它是精神胜利的产物。
其一,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在现实生活中,“穷人”也在千方百计地追求财富,渴望 成为吃穿不愁甚至富甲一方的富人。春节时,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倒贴着“福”字,正堂屋里贴着“福神”像;农民对财神爷更是顶礼膜拜,平时敬“财神”,逢年过节迎“财神”;给孩子起名字,总少不了“福”、“裕”、“财”、“富”、“贵”等字眼。可以说劳苦大众时时刻刻在盼望着“福气”的到来。这说明,人心是思富而弃贫的;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物质文化财富,目的就是为 了争取自身的富裕与幸福。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自然和统治阶级的双重压迫,再加上生产力落后,收入低微,使他们“富”的目标,可望不可及,进而使他们追求幸福的正常心理受到扭曲而产生变态。在他们看来,自己达不到的那个“目标”是肮脏的、丑陋的,自己得不到的东西都是卑劣的、不屑一顾的。把低估别人当作一种自卫的手段,以此来掩盖现实中的失败,自欺欺人,于是中国民间故事便写出了凡“富人”都不是好东西的系列形象。此描写超出了阶级内涵,其中不乏“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的意味,其实质是精神胜利。
其二,虚假的优越感。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曾提出,人类与生俱来便有一种本能:追求优越,这是比攻击性更强的本能,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原则。所以人人都希望自己出人头地,略高别人一筹。正常的力求优越,是奋斗、竞争的动力;非正常的力求优越,表现为脱离实际的自负、自夸,于人生无益。阿德勒把后者称为优越情结。并指出:“发展一种优越情结是逃避困难的办法之一。他假设自己是优越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这种虚假的胜利补偿了他所不能忍受的自卑状态。”(12)显然这种优越情结的产生靠的是精神胜利,如同阿Q总认为自己“先前阔”、“见识高”一样。中国民间故事的体现的正是这种优越情结。
在现实生活中,有钱人、统治者是强者,穷人是弱者;穷人的地位往往不高,亦常常被冷落。他们追求优越的本能屡屡受挫。在民间故事中,通过故事情节,突出自己的高尚、善良、智慧、勤劳等正这种自赞的方式完成对现实社会的超越;强者在生活中总占上风,甚至横行世道,他们只能用这种自赞的方式战胜强者。但这种自赞却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尽管我贫穷,无文化,但我最聪明、高尚,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非穷人尽管有钱有势,但他们最愚蠢、肮脏,是世界上最坏的人。这同阿Q挨了打之后,把自己高抬为老子、把对方视为儿子、以此“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一样,本质上是精神上的优越,虚假的优越。
显然,上述精神胜利的共同点,就是主体对自己现实的位置和境遇重新加以解释、评价,并以这种主观上的努力,转“失败”为“胜利”。“富耻贫荣”的观念正是这种“胜利”的成果。
上面我们分析了中国民间故事中的“富耻贫荣”的观念以及产生这种观念的社会心态。这些观念和心态实际是劳苦大众一种无法摆脱贫穷的无奈托辞。由于生产力发展落后,生产关系变动缓慢,尽管劳动者经常起来反抗,但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被压迫者也不能不感叹自己力量的弱小。在反抗– – 失败– – 感叹之中产生了苟活下去的变态心理;既不满足有产阶级的残暴专横,但又珍惜自己最低限度的生存权利和行动自由。于是以“安贫” “乐贫”之类的信条来安慰自己。如果说,民间故事中的那些观念和心态在人类的历史上还起到这么一些作用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全民奔小康的今天,它就只有负面的价值了。今天贫富与勤劳与否联系起来。富就意味着勤劳,意味着善于经营,富不再是可耻的了。同时,穷也不再是光荣的同义词。“贫可生志”、“富必生修”已成为陈旧的信条 ,勤劳而致富的观念正逐步深入人心。但在中国民间故事包括整个民间文学领域仍唱“穷比富好”、“越穷越光荣”的老调子,还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它对农村青年特别是还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们意志的潜移默化的消解作用,乃至对实现富民强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低估的。
至于那些扭曲的心态,其负面价值更是不言自明的。虽然从心理健康角度来说,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生存竞争的日趋激烈、生活节奏的加快、谋生压力加重、人际关系经济化的现象日渐现露,以及中国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开始出现历史性转变的情况下,适度的精神胜利和变态的自尊能减缓因竞争带来的压力和失利后的痛苦,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益于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但精神胜利毕竟是把现实生活中的穷苦、病痛等不幸遭遇因自夸的“聪明”、“高尚”等伟大、高洁的人格变成胜利的标志,模糊和冲淡了既定的价值目标,将现实的追求转化为“白日梦”式的心理追求,使人们安于贫困的生存状态,不思进取;或者沉溺于失败,面对困境而自得其乐;或者面对失利,只从环境、机遇等方面寻找客观原因,而不从自身寻找主观原因,从而怨天尤人,文过饰非等等。那种病态的自尊,除了带来虚假的自我满足、聊以自慰外,也只能冲淡生活中的痛苦、不幸和压抑,无助于生存状态的任何改变。它与病态的自尊的另外表现形式—“爱面子” ,“讲门面”、“红眼病”— 一样,最后只能导致人格的萎缩、观念的保守,于我们健康人格的建构、人文精神的建设毫无益处。
二、以无视法律为荣的观念
中国民间故事有许多内容是揭示劳苦大众不屈于被宰割、被污辱、被损害的境遇,他们嫉恶如仇、奋起反抗,甚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将对方置于死地。这种做法,站在道德立场上看,铲除邪恶,伸张正义,有仇必报,是无可厚非的;站在阶级的立场上看,更是无可指责的:它体现了劳苦大众反压迫、反邪恶、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解放后我们出了一本又一本的民间故事,都是冲着这种斗争来的。但是这些民间故事却透露着劳苦大众这样的一种观念:以无视法律为荣,或者换一句话说,就是没有法律观念。
当然,这里探讨的范围不包括那些关于农民起义、革命战争的民间故事。此类故事体现的是战争原则和逻辑,自有它的合理处,扯不到法律问题上来。除此之外的有关的“斗争”故事,我们应该用“法”的眼光去透视啦。否则,对今天的法制建设、社会治安遗害无穷。
在这些有关的“斗争”故事中,可以说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艺术世界。穷人与非穷人互相被打、被骗、被诬陷、被搜身等行为已是小巫,更多更严重的是动辄杀人。
一种是复仇型。即社会强势群体或心术不正之人出于贪财、贪色、妒嫉、私利等,欲将社会弱势群体或对方置于死地,后者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报仇雪恨,又将前者置于死地。如《财迷精》,《秦娘美》等。
当然这类故事展示最多还是强势群体包括官吏等非穷人的无法无天的内容。他们从个人的意志出发,随意抓人、杀人。《山丹丹花》中的窑主可以把不听话的矿工任意处死。《包桑和俏妮》中的财主,为索要壮锦和图画,放火杀人。《金凿传》中的财主为得到绿珠子,将人开肠破肚,等等。
一种是铲恶型。即非穷人欺男霸女,图谋不轨,或者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百姓恨之如骨,将其处死。如《棒槌姑娘》、《黄连姐姐》等。
一种是出气型。因社会的强势群体或其他人有自私、贪婪、赖帐、不讲理等劣迹,便有气而怒,为出气将对方致死。如《半湾镰刀》,财主卡扣割麦者的工钱,众人无法忍受,拿起镰刀一齐上前,“这个大地主不及防备就那么叫大家一镰一镰的砍死了”。⒀ 《孟姜女》中的孟姜女因家人说了一句“跟着我走吧”,便将对方推下山岩,“摔个脑浆崩裂。”《西郎卡布》中,父亲认为女儿做了丑事,一气上来,把女儿活活砍死。等等。
上述的三类故事中体现着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没有法律的追究。强者和弱者无论何种原因杀人,无人过问,无人承担法律责任。更耐人品味的是,杀人者杀人后,却过上了欢乐、幸福的生活。如《羽毛衣》中,农夫的妻子设计杀死皇帝后,“农夫和妻子一道欢欢乐乐回家去了”;⒁《箱子里的黑熊》中,打猎青年让黑熊把抢夺自己未婚妻子的富翁咬死后,这“一对青年男女举行着快乐的幸福婚礼”;⒂《活斧头》中,活斧头把财主及家丁骗到大岩洞闷死后,“人们挑了谷子,一个个乐得又唱又跳”。⒃等等,不一而足。
从上述内容我们看得很清楚,中国民间故事的主人公没有任何法律意识,更没有任何法制观念 。在强者的眼中,横征暴敛、欺男霸女、巧取豪夺、弱肉强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等行为都是天经地义的;在弱者的眼中,有仇必报,有恨必雪,有气必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铲恶去霸,替天行道等行为同样都是天经地义的。强者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弱者也不求法律帮助和支持,而是自行解决,自行了断。在那里,国家的法律消失了,法庭、执法者消失了,而人人却又都是法官,人人都可代表法庭,人人都可以判处别人的死刑;个人的是非观念、恩怨标准代替了法律的准绳,个人解决冲突、纠葛的手段代替了法律的实施。
当然,不可否认,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民间故事是中华民族生活的一个缩影。在中国古代,管子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观点。其后,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发展了“法治”思想。尽管古代先贤提出过不少关于法治的主张,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自有国家以来,历代都有法律,都有法的执行者,而且越到后来,法律越繁详、严明,但整个古代乃至近代社会,都是法律不健全且比较松弛的社会。或者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不依,有法不普及;或者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整个民族的法制观念都非常薄弱,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中的法盲就更多了。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民间故事对这种现象作了一定的反映,是无可过多指责的。但问题是,在中国古、近代的现实生活中,既有没有法律的一面,也有执行法律的一面。即既有无法无天的一面,也有犯罪必究的一面;既有法盲,亦有非法盲,半法盲。即使是法盲,只要不是痴子,他可以不知道其它的法律,但多少会知道“杀人要偿命”的道理。可是,在中国的民间故事中,收集、整理的绝大部分只是“没有法律的一面’的现实生活,却也是不争的实事。这说明中国民间故事在张扬着“以无视法律为荣”的观念。
与中国民间故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中国的非民间文学中,却显示了现实中“有法律的一面”。尽管上至王公大臣,下至三教九流,许多人视法律如儿戏,但大部分人心中都悬着一把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敢轻易的以身试法,总在担心“弄不好就要吃官司”;尽管上下执法者有许多玩法律于掌中,贪赃枉法,,但相当一部分人也不敢公开的徇私枉法,只敢遮遮掩掩,在暗中操作;即使公开徇私枉法者,也得寻找种种借口,也得走走过场。不论是哪种情况,读者总会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社会中有法律的存在。在《水浒传》中,武松愤杀潘金莲、西门庆,尽管上下官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一心要周全他”⒄也被刺配二千里外; 即使杨志杀了该杀的市霸泼皮牛二,与老百姓除了一害,也被“死牢里监收”;⒅ 等等。在《红楼梦》中,薛蟠为夺买丫环打死冯渊,贾雨村徇情枉法也得让薛家报说:“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魂追索已死”,让“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⒆才了结此案。张大财主一女许两家,最早送去聘礼的守备老爷也不敢轻意私下“解决”,便以“一个女儿许了几家”为由,“就打官司告状起来”⒇等等。这些判冤决狱的描写,尽管显示的是打了折扣的法律,甚至是象征性的法律,但它毕竟写出了一个与中国民间故事不同的“法”的世界。通过对比,使我们进一步看到:中国民间故事是一个无视法律的艺术领域。
中国民间故事的创作主体为什么这么无视法律?除了上面提到的客观原因之外,还有心态上的原因,即痛恨法律和耻于诉讼。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法制以刑为本,民刑不分,其核心就是“刑罚”。久而久之,法律仅仅成为惩罚的工具,其主要职能就是镇压。在劳动大众眼里,法律是一种令人畏惧的异己力量,它只有让穷人尽义务的份,这个“义务”不到位,便违法,便受惩罚;没有让穷人享受权利的份,若有权利的要求,亦是违法,亦受惩罚。劳苦大众痛恨法律之心态自然而生。另外,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造成了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刑不上大夫”,统治阶级成员犯法可以“逃法”,可以“以钱代法”、“以功代法”、“以官代法”等变相“赎刑”,来逃避或减轻法律的制裁。而对劳苦大众而言,法律则严惩不贷。法律仅仅成了“防民”、“治民”“惩民”的律条,劳苦大众怎能不痛恨。正因为痛恨法律,所以在民间故事中他们才有意无意地回避法律、无视法律。
同时,劳苦大众又耻于诉讼。在封建社会,家族和国家是权利的主体,而个体只是尽义务。人们习惯于忍耐、委曲求全,以谦让、知足为美德。这使他们产生了耻于诉讼的心态,认为无论有无正当理由,打官司是件极不光彩的事情,不愿为此受到社会的各种非议,总是谋求法律以外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就是中国民间故事以大量的“私了”方式来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民间故事作为没有法律的艺术世界,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确实长其威风,快其心脾,慰其伤痛,解其怨气;受了委屈就出手,受到迫害就复仇,天马行空,无人约束,确实令人痛快哉,令人向往之。这种描写放在革命暴动和革命战争年代,确实可以起到一种鼓舞斗志、激励穷人树立敢于反抗精神的社会作用。可是,如果放在今天的市场经济和以法治国的时代,它的副作用就再明显不过了。时下,社会的贫富不均现象愈来愈严重,有贫困者、乞讨者、失业者、下岗者,亦有大款、富翁、蓝领、白领、买办者。贫富不均必然造成心态上的失衡;市场经济产生的金钱关系,必然产生人心不古现象。人心不古,心态失衡,必然会使一部分人产生怨恨、受到委屈、遭到伤害、。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民间故事中的那种有仇自己报、有冤自己伸的描写,岂不是鼓励这部分人铤而走险吗?广大的青少年以及法盲半法盲者,读了中国民间故事,会不产生模仿行为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方面普及法律知识,完善法律制度,加强以法治国的步伐,另一方面,又让民间故事去痛恨法律、耻于诉讼、以“私了”代“法了”,以“无视法律”为荣,对人们法律意识进行消解,岂不是事半功倍吗?从这个角度看,按原来思路、收集、整理的民间故事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它多多少少已成为今天法制建设的消蚀剂,产生不法行为的大温床。
如果上述观点成立的话,就为今天民间故事的收集、整理者提出了新的课题:既要长劳苦大众的威风,使其从中得到慰藉,又要突出法制观念,避免出现“越穷越光荣”的老调子,为今天的富民强国、以法治国方针服务。其实,这也并不难。民间的东西本来就是丰富多样的,关键在于是从什么的观念、从什么的角度出发去收集、整理、加工而已。
注释:
⑴天鹰:《中国民间故事初探》,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157页。
⑵⑶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等主编:《中国民间故事选》(第一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版第257页。
⑷转引自刘兴顺等:《孤独的极与人格的崩溃》,《泰安师专学报》2002年第4期。
⑸⑹⑺⑻ 转引自包恒新:《中华民族贫富观的嬗变》,《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⑼ ⑿[澳]阿德勒:《生活的哲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1页,第101页。
⑽转引自姚蜀平:《现代化与文化传统》,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2页。
⑾许金声:《走向新大陆》,工人出版社1988年版,第289页。
⒁ 高等学校民间文学教材编写组:《民间文学作品选》上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220页 。
⒂胡银仿:《中国民间爱情故事》续集,长江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23页。
⒃篮鸿恩:《壮族民间故事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19页。
⒄⒅《水浒传》,人民文学 出版社1981年版,第365页,第159页。
⒆ ⒇ 《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第205页。
(本文发表于《文学评论》2006年第2期)
作者:张冠华,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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