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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档案馆防火制度

作者 :档案馆 访问量:次 发布时间:2015-06-08

一、档案馆义务消防小组全体组员是档案馆消防工作的责任人,按照管理区域划分消防责任区,各负其责。

二、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树立防火意识。

三、要经常检查库房内有无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档案馆周围及内部要杜绝火源迹象。不准擅自安装电器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五、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档案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废纸屑要及时处理,不准积压。

六、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七、积极参加消防顾问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训练。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定点放置。掌握必备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懂得预防火灾的基本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八、每天下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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