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历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归档质量,特提出以下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原则上均要求原件。如因特殊原因内容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
二、归档的各项材料有签名、盖章要求的,须签名完整,公章齐全。
三、若移交材料有缺失,请务必在卷内备考表上写明情况。
四、卷内备考表上请务必填写立卷人的姓名,“立卷人”处不能为空。
五、归档材料移交一套即可,如有重复材料,请自行剔除。
六、归档材料移交时,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归档单位按要求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与校史馆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