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档案与校史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各归档部门的配合下,扎实有序开展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一步发挥学校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为表彰在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各单位和兼职档案员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将开展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各归档单位均可申报。
(二)先进个人:截止到2025年4月在档案馆备案且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档案工作经历的兼职档案员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学校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管理制度;本单位有完善的档案工作机制。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档案工作必须做到“三纳入”(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四同步”(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的要求。各类档案均有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员分工负责,单位档案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人员调整能及时补充,并及时报档案馆备案;及时、规范地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重视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档案的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保密;与档案馆保持沟通与协调,接受档案馆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档案工作相关活动;本单位(部门)配有专门预立卷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符合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
(二)先进个人条件
热爱档案工作,档案意识强,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满两年。向本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宣传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
根据本单位特点和文件材料的特征,制定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类目表,分门别类、合理存放所保管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以方便利用和立卷归档;
按照《郑州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做好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确保归档案卷质量,做到组卷合理、排列编号准确、案卷标题拟写符合规范,能准确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准确提供电子目录;
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按规定准时向校档案馆归档;
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安全保管工作。
三、申报及评选方式
(一)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参见附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纸质材料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档案与校史馆(行政楼119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ag@zzu.edu.cn。
(二)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结合立卷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条件评审,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王进、马晓芳
联系电话:67767732、67781137
郑州大学档案与校史馆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