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是中西部地区高校在更高层次上开放办学、加快发展的战略举措。立足中西部地区高校在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为服务决策、助推合建高校国际交流合作的深化,郑州大学、山西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5所合建高校国际交流合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联合开展了相关研究,形成此专报。
(刘建华:郑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马骁骁:山西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周婷:南昌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洪云:贵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申斌: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原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近年来,加快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助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和重大战略实施,成为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共识,也带动了一系列举措和政策的出台实施。国家政策、地方政策与高校政策共同组成了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在三重政策的指引下,中西部高校依托各类引智平台与引智项目,开展了广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引进了一大批在国外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或者中层管理职务的各类人才。
总体来看,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模不断扩大、层次日趋高端;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逐步由语言型人才向专业型、专业+管理型转变;外籍专家发挥了科研合作、“以才引才”、促进国际交流、扩大高校影响等多重作用。然而,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但是落实存在问题。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执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政策协调机制、政策执行考核评价、人才服务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造成引进的人才没有真正进入省内人才服务体系。
二是理工医类专家居多,人文社科专家较少,并且层次不高。中西部高校引进理工医类外籍专家占比超过三分之二,说明中西部高校人文社科学科缺乏国际影响力,不利于中华文化传播。
三是外籍专家满意度有待提升。中西部地区对国外人才多样化需求所提供的人才服务不够充足,在人才引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等方面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尚未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没有从根本上形成国际化的人才环境和包容性文化氛围。
四是人才评价注重论文与短期效益,指标体系有待改进。人才评价标准较单一,缺乏多元化评价指标,往往局限于论文、专利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等。这种单一的评价标准忽视了科学研究的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评价结果容易偏离客观现实。
五是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办事步骤多、手续慢。中西部各省科技、教育、出入境等引智主管部门政策制定不统一,缺乏沟通和交流,导致引进人才在工作和生活的相关手续办理繁琐、效率不高。许多高校内部协作不通畅,信息不共享,个别部门服务意识差,语言沟通存在障碍。高校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容易出现误解。
二、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中西部高校所在城市缺少吸引力。城市经济现状、发展前景与生活便利程度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区域环境对于外籍学者长期安心工作并发挥集聚效应存在显著影响。与北上广等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为国外高层次人才提供的长期工作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资源,如国际化环境、教育资源、家庭社会保障等较为缺乏。
二是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有待优化。许多高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缺少系统长效规划,存在“走一步说一步”的情况。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尚未确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三是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存在欠缺。住房购买、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税收缴纳等配套服务保障措施不完善,是制约国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的重要因素。在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的申请上,中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申报条件要求高、程序繁琐、申报周期长,并且,工作居留许可只能一年延期一次。
四是人才引进渠道不够畅通。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的搜寻手段比较匮乏,宣传方式略显单一,依靠亲情和人脉引才的比重很大。引智部门倾向搜索和引进具有学术头衔、研究成果、海外科研经历的高层次国际人才,导致优秀青年学者被忽视。
三、中西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提升中西部地区开放程度与综合吸引力
1.加快国家重大战略的推进,全方位提升中西部地区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中西部地区要实现经济、开放、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突破和进步,改善和拓展各类人才的生活条件与发展空间,从根本上消除国外高层次人才对区域环境的疑虑。
2.发挥国家中心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在中西部地区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示范性引领作用,并始终将其作为中西部开放程度与综合吸引力提升的基础性推动力量。国家或区域中心城市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出台更具吸引力的国外人才引进政策,不断增加城市吸引力,进一步推动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持续发展。
(二)创新人才引进方式
1.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国家教育、科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资源库中的国际人才数据信息,并对中西部高校开放,推进资源共享。中西部高校要开展有关国际人才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具及关键技术的战略性研究,依托国家各类驻外机构,发现和推荐国外杰出人才,逐步建立人才信息储备库,降低人才引进风险。健全跨国猎头公司资质评估机制,完善非华裔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引才运作模式。加大国外学术团队引进与合作,对其实行柔性引进,保障其高效运作。
2.发挥各类引智平台主体性作用。引智平台在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外国专家在平台上更容易做出成绩。要支持中西部高校设立更多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11引智基地”等引智平台,加强对各类引智平台的管理、服务和支持。通过国际科技项目合作,在提高研究水平的同时,与海外人才建立稳定关系,扩大合作领域。
3.改善人才引进结构。国家或区域中心城市的高校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要适当向人文学科倾斜,提升中西部高校人文学科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影响。适当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更多引进管理+专业型人才,实现以才引才。
4.发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引智潜力。促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外籍教师由短期向长期转化,针对中西部人文社科专家短缺的问题,统筹安排承担项目教学任务的外籍教师参与其他教学科研任务,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上的作用,培养其归属感与社会责任感。
(三)改革引进人才的使用机制
1.完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评估体系,分层分类建立评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尊重人才的评估指标,建立完备的评价责任制度,实行评审全程监督和退出制度。
2.实现从“人才引进”到“人才治理”的转变。优化“用得好”工作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发展长效机制,为国外高层次人才创造实现职业规划与人生目标的有利条件,使其能够长期为中西部高校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确认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市场化。
(四)健全外国人才服务保障。
1.完善人才引进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引得进”工作机制,健全“留得住”工作机制,完善外籍人才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立针对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常态化联系制度,切实解决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生活问题。改善国外高层次人才医疗环境、子女教育、退休待遇与居留政策。
2.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包括校外多部门联动和校内多部门联动。加强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解决外籍专家的居留、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外事、公安、财政、税务、教育、铁路、航空等多部门之间的联合协作,制定优惠政策,出台切实可行的便利措施,共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高校内部人事、外事、后勤等部门要与外籍专家所在院系相互协调,解决好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外事部门托底做好各种服务。
3.增强国外高层次人才归属感。创造调研、交流和学习等条件,增进其对我国制度理解与认同。主动创造条件,支持科研工作,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倡导海内外人才共建团队,将国外研究范式与国内问题研究结合起来,形成专长互补、智慧共享的环境。提升多元文化包容度,创建学术交流平台,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