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做好“双一流”建设项目储备,发挥好项目库在“双一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库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宣传部、院士办、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军民融合研究院等“双一流”项目主管部门。
二、申报方式
填写《2023年度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已纳入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库的项目无需申报。
2.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动员协调相关院系和学科,聚焦一流建设亟需发展或改进的领域,结合部门职责做好项目选题和申报。
3.项目申报要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结合教育部新出政策文件,紧紧围绕《郑州大学国家创新高地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年)》。
4.按照格式认真填写申报书,精心设计实施路径,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科学细化资金预算。
5.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遴选、初步论证后,报一流大学建设办公室初审,经学校研究后上报。
6.12月12日前各主管部门将申报书报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shuangyiliu@zzu.edu.cn。
联系人:赵哲耘
联系电话:15093103220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 .doc
一流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