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郑州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政〔2020〕4号),学校实行统计专员制度。由于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化较大,请各单位、各部门重新确定并报送1名政治素质高、统计工作实、沟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本部门专(兼)职统计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工作信息、领取文件资料,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汇报学校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动态进展等情况。
2.负责统筹、整理、报送所在单位统计相关各项数据,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如实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管理所在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4.负责对所在单位相关的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数据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决策咨询建议。
5.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参加各级统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交流。
6.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规范学校办学基本数据使用流程,提升教育统计工作水平。
二、相关要求
1.统计专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遵守数据保密纪律。
2.统计专员及其通讯方式应保持相对固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或通讯方式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统计专员工作,为统计专员工作创造条件和便利,关心并及时解决统计专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后,于4月7日18: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gh@zzu.edu.cn。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统计专员信息登记表”。
并请各统计专员通过手机微信于4月7日18: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入小程序,填报基本信息;扫描二维码(附件3)加入工作群,做好人员交接与更换,进群请修改备注名称为“单位+姓名”。
联系人:王国卿,67781195,18530826587(微信同号)。
附件1:郑州大学专(兼)职统计工作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3:两个二维码.docx
郑州大学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