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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暂行规定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支柱。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的宝贵财富。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大学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 学习目的,养成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使学生完成自我人格的塑造。从精神层面上讲,学风影响到的是大学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守望的是大学的精神家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共管理学院学风建设,使我院的工作更加规范化,表彰处罚时有据可依,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 意见》、《郑州大学本科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考勤制度
    为保证院系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督促、激励我院学生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规范考勤纪律制度如下:
    1.辅导员深入教室进行课堂考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
    2.院学生会纪检部应定期对各年级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所有班级检查一遍。
    3.实行任课教师点名制度(每学期不少于12次),点名册期末交至教学办,出勤率应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课程成绩。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旷课12学时以内的,取消当学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者,按《郑州大学本科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已受到处分的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仍然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再次累计缺席8学时(含8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若班级缺课率超过1/5,即
取消本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
    二、学科竞赛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我院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学科竞赛成果将纳入评优评先、推免研究生指标考核体系。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8000元;获省级竞赛特、一、二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对于在“挑
战杯”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本科生,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获得全国三等奖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加0.2分,获得省赛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2分、0.1分、0.08分、0.05分。获得全国特、一等奖 ,指导老师奖励10000元;获得全国二、三等奖和省级特、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奖励5000元。凡在“挑战杯”竞赛等全国性重大学生科技赛事中获三等奖以上项目的指导老师,学校将授予等同于厅局级相应奖项的“教学成果奖”或“科技 成果奖”,或承认相当于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作为晋升、聘任、考核的参考依据。同件作品分别获多次奖项的,以最高奖为限。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800元、500元,获得优秀奖奖励200元。
    3.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以北大核心2014为标准),每一篇保研评定时加0.1分,奖励2000元(学术论文要求达到4000字以上)。论文被SSCI、CSSCI收录的,每一篇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加0.1分,奖励2000元。
    三、大学英语六级奖励制度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新的发展形势需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为调动本科生参加英语六级考试的积极性,现采取按六级分数分段奖励的方式,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同学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英语六级成绩达到600分以上者(含600分),奖励800元;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599分者,奖励500元;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00分~549分者,奖励200元。多次参加考试按最高分奖励,已受奖励的补奖励差额。
    四、资格证书奖励制度
    为增强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积极性,现鼓励学生参加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对秘书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资格证、初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取得者奖励200元。
    五、班主任、导师制度
    为加强学风建设,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班主任及导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走向社会、走好人生道 路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实行班主任、导师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本科生一、二年级实行班主任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郑州大学[2014]18号文件精神,做好班主任选聘和管理考核工作。由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作为班主任带班,协助年级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 准确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班主任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会。
    2.本科生三、四年级实行导师制度。根据学生兴趣及导师研究方向做好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导师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并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个性和志向,结合导师的专 业研究方向进行双向选择,从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顺利完成学业。
    六、分专业、分年级开展读书竞赛活动
    为激发学生求知欲,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指导学生对专业知识进行更加深入、系统化的学习。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学习阶段列出学习参考书目单,并按照专业与年级分别对学生进行系统化指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定期采取交 流会、兴趣小组等形式,进行交流分享,每学年在全年级进行一次评比,并评出等级,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6名,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分别加0.03分、0.02分、0.01分,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七、领导班子联系学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学生班级联系工作,以点带面,掌握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生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发展典型,查找问题,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分工安排如下:
    学院领导 联系年级
    刘学民 研二
    高卫星 研三
    韩煜旻 大一
    秦国民 大二
    魏长领 大三
    韩恒 研一
    樊红敏 大四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月6日

公共管理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暂行规定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支柱。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的宝贵财富。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大学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 学习目的,养成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使学生完成自我人格的塑造。从精神层面上讲,学风影响到的是大学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守望的是大学的精神家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共管理学院学风建设,使我院的工作更加规范化,表彰处罚时有据可依,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 意见》、《郑州大学本科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考勤制度
    为保证院系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督促、激励我院学生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规范考勤纪律制度如下:
    1.辅导员深入教室进行课堂考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
    2.院学生会纪检部应定期对各年级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所有班级检查一遍。
    3.实行任课教师点名制度(每学期不少于12次),点名册期末交至教学办,出勤率应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课程成绩。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累计旷课12学时以内的,取消当学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者,按《郑州大学本科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已受到处分的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仍然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再次累计缺席8学时(含8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若班级缺课率超过1/5,即
取消本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
    二、学科竞赛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我院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学科竞赛成果将纳入评优评先、推免研究生指标考核体系。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8000元;获省级竞赛特、一、二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对于在“挑
战杯”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本科生,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获得全国三等奖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加0.2分,获得省赛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2分、0.1分、0.08分、0.05分。获得全国特、一等奖 ,指导老师奖励10000元;获得全国二、三等奖和省级特、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奖励5000元。凡在“挑战杯”竞赛等全国性重大学生科技赛事中获三等奖以上项目的指导老师,学校将授予等同于厅局级相应奖项的“教学成果奖”或“科技 成果奖”,或承认相当于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作为晋升、聘任、考核的参考依据。同件作品分别获多次奖项的,以最高奖为限。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800元、500元,获得优秀奖奖励200元。
    3.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以北大核心2014为标准),每一篇保研评定时加0.1分,奖励2000元(学术论文要求达到4000字以上)。论文被SSCI、CSSCI收录的,每一篇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加0.1分,奖励2000元。
    三、大学英语六级奖励制度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新的发展形势需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为调动本科生参加英语六级考试的积极性,现采取按六级分数分段奖励的方式,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同学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英语六级成绩达到600分以上者(含600分),奖励800元;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599分者,奖励500元;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00分~549分者,奖励200元。多次参加考试按最高分奖励,已受奖励的补奖励差额。
    四、资格证书奖励制度
    为增强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积极性,现鼓励学生参加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对秘书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资格证、初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取得者奖励200元。
    五、班主任、导师制度
    为加强学风建设,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班主任及导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走向社会、走好人生道 路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实行班主任、导师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本科生一、二年级实行班主任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郑州大学[2014]18号文件精神,做好班主任选聘和管理考核工作。由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作为班主任带班,协助年级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 准确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班主任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会。
    2.本科生三、四年级实行导师制度。根据学生兴趣及导师研究方向做好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导师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并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个性和志向,结合导师的专 业研究方向进行双向选择,从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顺利完成学业。
    六、分专业、分年级开展读书竞赛活动
    为激发学生求知欲,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指导学生对专业知识进行更加深入、系统化的学习。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学习阶段列出学习参考书目单,并按照专业与年级分别对学生进行系统化指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定期采取交 流会、兴趣小组等形式,进行交流分享,每学年在全年级进行一次评比,并评出等级,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6名,推免研究生测评时分别加0.03分、0.02分、0.01分,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七、领导班子联系学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学生班级联系工作,以点带面,掌握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生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发展典型,查找问题,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分工安排如下:
    学院领导 联系年级
    刘学民 研二
    高卫星 研三
    韩煜旻 大一
    秦国民 大二
    魏长领 大三
    韩恒 研一
    樊红敏 大四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