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购(2010)24号文件要求,2015年1月15日,学校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和信息工程学院、电教中心的领导和专家7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到我院对社会工作实验室进行联合验收。专家们仔细听取了程建平教授的汇报,复核了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内容,查看了文本资料,现场核对,测试了仪器设备。最后经过评议,一致认为“本项目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性能与合同完全相同,予以通过验收”。
验收组专家还提出了加强对专业教师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的重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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