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高校纪工委的要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6〕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各单位要尽快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如实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附件1)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附件2)。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员工自查自报情况认真把关,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各单位要将加盖单位印章且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9月20日12:00前报校纪委511办公室,电
子版发送至zdjw@zzu.edu.cn。
4.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关于对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的通知》(郑大党纪发〔2012〕1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出国(境)证件上交组织部统一管理;副高
职称(含)以上人员出国(境)证件上交人事处统一管理;其他教职员工出国(境)证件由各单位集中保管。
5.校纪委将对在集中清理活动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发生瞒报漏报情况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规办理各类证件且不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刘培基
联系电话:67781266 13673366891
附件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
附件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
附件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
附件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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