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4〕4号文)、《郑州大学深化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校研究生〔2014〕5号)等文件规定,以我院教授委员会为主体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我院的具体评审细则,并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评审程序进行初审和公示。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我院推荐名额为2人。整个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参照我院2018年制定的《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评定,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于9月20日顺利完成。
评审工作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学院统一审核的工作流程,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该阶段我院共计接收张慧霞、丁春戈和张璟三位学生的评审资料。在学院统一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细则》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教学实践成绩、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进行了审核和评分。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初步确定推荐张慧霞和丁春戈同学为2018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评审结果自今日起公示5日。公示期间申请人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等均在309办公室,供同学和老师查看。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纪检负责人樊卫华副书记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371-865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