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护理学院接受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考核录取办法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4号)和郑州大学教务处关于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护理专业要求,我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接受转专业学生人数
护理专业20人。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
1. 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要求;
2. 热爱护理事业,对护理专业有浓厚的兴趣、有明确的护理职业目标,转专业更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3. 面向2017级全校理、工、医科各专业学生,医学和生命科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优先;
4. 无任何违法或违规违纪的记录,无补考及缓考情况;
5. 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6.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并通过审核。
三、考核办法
1. 成立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转专业学生考核录取工作;
2. 考核内容:学科基础知识与综合潜质测评;
3. 考核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笔试内容:学科相关基础知识。报名人数在接受计划150%以内(含150%)的专业,由学院直接组织考核;报名人数在拟接受计划150%以上的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排名在拟接受计划150%以内(含150%)的,学院将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提前公布在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网站上,申请同学注意查看。
五、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排名,结合我院专业计划可接受的学生人数拟定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护理学院
2018年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