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与健康学院
各教研室:
根据郑州大学校政(2009)23号文件“郑州大学关于部分低值易耗品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我院实验低值易耗品将由郑州大学国资处统一采购,为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实施,请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实验大纲要求,将下学期(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所需器材、药品和实验用动物按要求于 2010年 6月 20日前 以电子文档格式报实验中心(hlsyzx211@zzu.edu.cn),以便统一汇总上报郑州大学国资处。
需购置固定资产(单件价格⊃3;800元)的实验室必须于2011年6月20日前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格式附后),以便上报郑州大学国资处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实验动物的使用计划按附表格式向实验中心报计划。
实验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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