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护理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25号)、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启动的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请各护理院校参考附件《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25号)的具体要求,已经被评为校级的护理精品课程可以通过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审。请各护理学院(系)务必于2007年5月30日以前将已经被评为校级的护理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和课程网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ljzw2007@sina.com。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选出三门课程推荐参与本年度国家级的精品课程的评审。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咨询电话:010-82801612 转8016。联系人:孙宏玉。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