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是供学院开展教学和学术活动的场所。教室内多媒体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正常的多媒体录播系统正常运行,提高多媒体的利用效率,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录播教室属学院教学和学术活动的专用教室。使用审批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学院电教中心负责。
(二)教学或学术活动使用录播教室,需提前一周向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教学办公室批准后提前一天将申请单交给电教中心,电教中心应提前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三)进入录播教室的教师和学生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随意大声喧哗、走动、打闹,不得擅自开窗,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地板上乱涂乱刻;手机和通讯工具调到静音或关闭状态。为保护塑胶地板,请不要穿高跟或带金属跟的鞋入内。
(四)为确保录播质量,录播进行过程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五)教师要爱护录播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造成的损失由设备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六)录播教室多媒体设备由电教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未经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开启主机箱,不得重新安装系统及其它软件,不得在专用计算机上存储文件;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更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七)每次使用结束,教师要将多媒体设备按操作规程整理好、关闭电源,锁好机柜,收好辅助设备,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听课人员将个人的书籍资料等所有物品清理并带出教室。教师或组织活动部门负责人与电教中心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八)每次录播活动结束,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设备认真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总开关,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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