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第二批重大科研成果申报的通知
作者: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时间:2014-09-30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院文[2013] 3号文件)。化学学科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第二批开始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尽早做准备工作,具体申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院办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郑州大学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推动我院科研创新和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提升学院整体学术水平,促进化学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化学国家重点学科,特设立“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 ,并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郑州大学化学学科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在我院教师主持的在研课题中,遴选部分有较高阶段成果显示度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通过引导性培育,促进其快速发展,并实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
二、资助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有很好研究基础、已取得阶段性创新研究成果,符合当前国内外行业领域或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确有推广应用和深化研究的价值。具体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的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及应用推广程后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应能够取得直接进行工程应用的标志性技术或产品。项目完成后,推广应用横向技术服务费能达到500万元以上;或争取纵向经费300万元以上,并具有争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前景。
三、项目申报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良好的组织能力、对外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申报人年龄(申报当年)不能超过55岁。
四、经费来源:郑州大学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项目列支,以项目方式资助,申报人需填写《化学学科振兴行动计划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资助申请书》,资助总额50万元,分两年资助,第一年30万元,第二年20万元。
五、资助项目遴选: 个人提出申请,经教授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入围人选后,公示一周,入选人员名单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
六、资助项目考核:与学院签订科研学术考核目标责任书,资助经费按年度下拨,每一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七、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员要向学院提交年度考核表,每年面向全院做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一次。
八、获资助项目需与学院签订《科研成果培育协议》,成果推广应用后,其经济效益的10%归学校,20%归学院,70%归个人支配。具体按照“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协议”
九 、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解释。
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