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4 点击数: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今年学校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察。下设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复试日常工作。

2.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3. 学院成立各学科专家家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办法程序的具体实施。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兼职纪检人员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复试技术保障等工作。

4. 技术保障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复试线确定复试名单,二志愿考生按照学院调剂政策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形式进行。

2.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复试开始前在本院系网站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今年我院采用现场复试

2. 复试时间: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工业催化、应用化学专业20230328800-1700于化学馆二楼研究生办公室门口平台报到并上交相关复试材料,20230328日晚上1900-2100进行笔试, 20230329日上午800各专业同时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环境科学、材料与化工专业:20230408800-1700于化学馆二楼研究生办公室门口平台报到并上交相关复试材料,20230408日晚上1900-2100进行笔试,20230409日上午800各专业同时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变更另行通知。

专业

笔试地点

综合面试地点

无机化学、应用化学

北核心1203

1组:实验中心一楼东侧会议室

2组:实验中心308会议室

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学

北核心1203

化学馆208报告厅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北核心1303

1组:中原关键金属实验楼314会议室

2组:中原关键金属实验楼503会议室

物理化学、工业催化

北核心1204

1组:化学馆218会议室

2组:化学馆317会议室

环境科学

化学馆205

化学馆218会议室

材料化工

化学馆203

化学馆317会议室

3. 复试程序和要求:

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管理、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必要时,我院保留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的权利。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存储介质需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三)资格审查

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1.准考证及学生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线:政治、外语单科35,总分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降35分,且不低于251(总分300分专业不低于151)。“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18分,单科要求不变。

8.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为便于考生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生复试考生查询系统(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进行网上提交。如因研究方向等问题无法选择相应导师,可在选择导师情况表中手工填写导师姓名。

9.保证书:保证书内容为“同意院内调剂专业,同意调剂报考专业导师”,或者不同意以上内容。要求:手写、签字并注明日期。

提交时间:报到当天提交完毕。

提交方式:报到当天现场提交,复试时不得更改。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

复试其他要求:

1)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2)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 专业能力考核占80分。含笔试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全部采用线下形式进行。笔试包括40%基础理论知识和60%实践(实验操作)能力考核,时长为1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包含外语口语听力考核,不再单独安排),时长为每人20分钟。笔试和综合面试考核各占50%

2. 外语口语听力考核占20分。考试由1-2人组成的负责口语听力老师进行,以考生自述和与考生对话方式进行考核打分,时长5分钟。

3. 综合面试考核时抽题方式和原则:学院准备复试面试试题,由考生抽取并确定后进行现场回答,由至少5名专家线下打分合计平均计分;面试综合考核以现场面试老师提问方式进行

4. 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复试总成绩 ≥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5. 初试成绩占比总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占比总成绩权重:4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总成绩排名方式:复试后各专业按综合排序顺序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

2. 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占比40%

3. 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有调剂考生的专业排序遵循一志愿考生优先,二志愿在一志愿之后进行排序的原则。复试综合排序结果将在线上复试全部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示。

4. 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1. 拟接收校外调剂的专业:环境科学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名额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公布名额为准。

2. 本院系登陆研招网,审核本单位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以及我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我院在接收调剂考生时,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参考考生初试成绩,同时综合考察考生的报考院校、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择优接收调剂。

已进入我校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单位,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由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调入单位方可发送复试通知。跨单位调剂考生需由调入单位将其《校内调剂申请表》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将其调剂信息导入校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

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自同意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一志愿复试考生待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开放后,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

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提交给复试单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3. 学院登陆研招网,审核本院系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个小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 咨询电话:0371-67781815

五、录取工作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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