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察。下设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复试日常工作。
2.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办法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人员: 凡达到我院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部分调剂生(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4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14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
2.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考生到新校区化学馆研究生办公室(204)报到,交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1份;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注意区分应届与非应届)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downLoadList.aspx?firstId=6&&id=8);
(6)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http://gs.zzu.edu.cn)。
3. 体检:4月1日下午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4月2日补检。
4.考生到各学科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笔试时间: 3月30日8:30--11:30 地点:化学馆6楼 (考场统一安排)
(2).面试时间:
1、有机化学: 3月30日下午13:30 地点: 化学馆二楼院会议室 联系人:王敏灿 0371-67767895
2、药物化学: 3月30日下午13:30 地点:化学馆二楼院会议室 联系人:王敏灿 0371-67767895
3、无机化学: 3月30日下午13:00 地点: 化学馆三楼无机学科 联系人:侯红卫 0371-67761744
4、应用化学: 3月30日下午13:00 地点: 化学馆三楼无机学科 联系人:侯红卫:0371-67761744
5、物理化学: 3月31日上午8:30 地点: 化学馆三楼物化学科 联系人:杨长春 13674969393
6、工业催化: 4月1日上午8:30 地点: 物理化学实验楼219 联系人:王向宇 13526785218
7、分析化学: 3月30日下午14:00 地点: 化学馆三楼分析学科 联系人:李建军 13683806730
8、药物分析学:3月30日下午14:00 地点: 化学馆三楼分析学科 联系人:李建军 13683806730
9、环境科学: 3月31日上午9:00 地点:化学实验中心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翟赟璞 0371-67739290
10、环境工程: 3月31日上午9:00 地点:化学实验中心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翟赟璞 0371-67739290
同等学历和跨专业的考生的加试科目的考试由各学科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通知考生!!
5.复试办法
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按照3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存放交接。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有关说明: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 。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4、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面试时上交。
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复试呈报表.doc
附件: 选导师情况表.doc
附件: 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
附件: 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非应届).doc
附件: 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应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