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二、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考核对象
所有报考我院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环节通过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15:3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化学学院办公楼二层大厅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导师联系相应的负责老师提交或补充纸质版申请材料,资料完整且审核通过后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 准考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报名信息表(考生需填写完整信息并签字确认;定向生需签署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
(4) 政审材料(一页,不得加页)。
a.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b.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开具且鉴定意见一栏“单位政工或人事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章。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由考生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经拟报考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① 《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 两份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书(拟报考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③ 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
④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本科、硕士期间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 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交毕业论文摘要、开题报告、目录等;
⑥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 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⑧ 科研成果或工程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一作SCI论文及论文检索证明;
3、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和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1)专业基础笔试(业务课一)
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9:00-21:0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化学馆203、205。
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硕博连读、直博生、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发表SCI论文者1篇以上,且达到英语水平规定要求者可免笔试;其他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发表SCI论文者2篇以上,且达到英语水平规定要求者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85分计入总成绩。
(2)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时间:2023年4月27日8:30开始。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具体分组安排:
无机化学专业:化学馆218会议室
有机化学专业:化学馆一楼录播室
分析化学专业:化学馆208报告厅
物理化学专业:化学馆317会议室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a)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可以以PPT形式),报告时间10-15分钟,提问5分钟。
(b)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0分钟。
(c)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分组进行,考核时安排考核小组秘书1人,秘书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三、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总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各100分,考核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则不予录取。
四、结果公布
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高到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相关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0371-67781815
化学学院博士复试领导小组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