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郑州大学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
4、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重要依据(其中德、智、体分项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在班级中起表率作用。
(二)“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为学校正式备案的校、院(系)、年级、班学生干部。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经民主测评考核,“优秀”与“称职”合计达到85%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考察课程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体育达标。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年级和院(系)学生中有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以内。
3、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次以上(含两次),其中必须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宝钢教育奖。
4、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个人有突出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包括“助研、助学”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团活动、科技服务、回乡劳动等活动,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所学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各种服务实践中,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和社会声誉作出了一定贡献。
(五)“郑州大学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组织健全,干部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严谨,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扶正气、树新风,无违法违纪现象,本班成员未有受到纪律处分;对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讲卫生、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合起哄、喧闹等现象。
5、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坚持晨读晨练。
三、评选比例
本细则各奖项评选比例为:
1、“郑州大学三好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5%,具体指标已下分各年级。
2、“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2人,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和年级学生干部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15%评选,但“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注册学生总数(2015级新生除外)的10%。
3、“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10-30名。请有意愿的同学自行填写《大学生标兵推荐表》,于9月19日当天将《大学生标兵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326。凡申请“大学生标兵”的同学,除填写《推荐表》外,须将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上交审核,证书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领回,复印件留存备案。学校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大学生标兵”。
四、评审程序和办法
1、系党总支具体负责学生评先创优活动的评审工作。
2、各年级成立学生评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年级辅导员任组长,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年级学生评先工作。
3、学生工作的评先评优工作应在每年下半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进行。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的评选程序依次是:写出书面总结、学生班级或年级集体评议推荐、院(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3天、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5、“大学生标兵”候选人要从本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选程序依次是:个人写出总结、院(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产生人选、院(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3天、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五、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15日,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同学写出个人书面总结。
2、9月16日—9月18日,为创先评优评审阶段。学生班级集体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创先评优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3、9月19日—21日,为报送评选结果阶段。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学生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纸质材料要求:采用word文件格式,名单要校对准确,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名字占用三个汉字位置(名字为四个字的除外),每行六个名字,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院系党委(总支)公章。创先评优汇总名单、“大学生标兵”推荐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电子版不再发送。
4、创先评优结果报学校审批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