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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教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来源: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4日在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新校区)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差额(1:1.2内)复试的原则;

(三)设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复试各项工作,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全系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各复试专家组之内均配备兼职纪检委员监督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参加复试考生资格

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必须满足学校研究生网站公布之复试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内容

(一)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折合分数30分(笔试科目参照招生简章);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5分;

(四)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面试,满分25分(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将同时进行);

(五)部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要求及科目参照招生简章)。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加试以取得及格以上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三)复试总成绩占最后录取总成绩的40%。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结束后,以最终的综合排序结果进行拟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面试成绩低于15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

(一)2017年3月23日7:30-8:50,参加复试的考生持需持以下材料到教育学院(新区)三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各招生院系,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郑州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体检:3月25日上午8:00—11:30持准考证在新区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3月29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补检。推免生需要参加本次体检。

)2017年3月23日上午起,各专业复试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七、复试要求

(一)考生须随身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复试通知;

(二)考生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及考场纪律,迟到15钟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八、监督电话:67783098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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