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设有教育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教育政策与管理和职业发展教育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基础心理学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心理学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职业发展教育河南省交叉重点学科。全院共有教职工5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0人,讲师23人。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校党委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努力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区域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依据郑州大学办学定位和优越条件,教育学院对标国内外发展前沿,在临床与咨询心理学、职业发展教育、高等教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为推动学科发展,强化学科优势,诚邀您的加盟!
招聘专业:
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发展教育;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基础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社会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应用经济学。
招聘岗位及支持政策:
(一)学科特聘教授
设置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拔尖人才4个类型;
【总体岗位要求】
1.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学术水平相当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
4.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要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6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5.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拔尖人才岗位。
【支持政策】
1.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平台建设费;
2.协助组建卓越的科研团队、搭建与国际接轨的事业发展平台;
3.提供安家费,享受学校公寓房政策;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符合条件的学科特聘教授还可安置配偶工作;
5.依托学校申报并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可享受国家资助、河南省资助(1:1匹配国家支持经费额度)、学校经费叠加支持。
(二)青年教师
【总体岗位要求】
1.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系统的科研训练;
4.择业期内的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5.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6.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岗位业绩条件。
【初聘教授岗位支持政策】
1.国家事业编;
2.年薪35万元(税前);
3.安家费30万元(税前);
4.学校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约6万/年;
5.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初聘副教授岗位支持政策】
1.国家事业编;
2.年薪25万元(税前);
3.安家费20万元(税前);
4.学校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约6万/年;
5.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助理教授岗位支持政策】
1.国家事业编;
2.年薪18万元(税前);
3.安家费12万元(税前);
4.学校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约6万/年;
5.科研项目费:自然科学类12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
(三)博士后
【总体岗位要求】
1.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
3.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系统的科研训练;
4.择业期内的博士毕业生;
5.身体健康,能够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要;
6.满足合作导师和科研团队提出的具体业务条件和要求。
【支持政策】
1.执行工资+科研绩效+国家河南省拨款叠加发放;
2.执行专业技术九级工资;
3.科研绩效分为Ⅰ、Ⅱ、Ⅲ三个档次,Ⅰ档为税前20万元/年,Ⅱ档为税前10万元/年,Ⅲ档为税前6万元/年;
4.国家博新A类28万元、B类18万元、C类12万元三档发放,中原青年博新创新人才20万/年;
5.博士后专项科研项目经费:自然科学类4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万元;
6.合作导师和二级用人单位还可根据求是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量补发绩效奖励,与学校待遇叠加;
7.提供博士后公寓,发放租房补贴。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39159
邮箱:rczpjy@zzu.edu.cn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教育学院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