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今年上半年将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并匿名评阅工作,具体操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一、以下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匿名评阅。
1、计算机随机抽取出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名单见附件1,2)
2、拟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
3、所有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
4、之前参加盲审结果不合格者。
二、评阅要求
送审学位论文均需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未经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检测合格的被抽查人员及检测超标但已通过申诉程序人员应在4月23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隐去导师、作者姓名及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全日制硕士一式二份,在职人员一式三份)论文评阅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文件下载区下载)。
院系在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后,分别寄给外省高校的相关院系评阅,评阅人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今年对于学位办抽查到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院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包括匿名送其他高校评阅、匿名送相关行业专家评阅、聘请实务专家集中审核等多种审查方式。如采用匿名送审的方式需附本专业学位论文具体要求以便专家参考。
三、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相关政策
1、从2008年起,我校每年评选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篇,同时加大奖励力度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奖励获奖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保留历史记录供常年查阅,并给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书报费
300 元。
2、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省级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除享受省学位办相关奖励外,导师次年招收第二个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由学校支付。
3、未经过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能参加校级优秀论文的评选,请导师、学生相互转告,作好申报的准备。请各院系于4月30日之前将申请人的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同时注意保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便参加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四、异议处理办法:
①、有1位及1位以上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时,申请人必须延期答辩和毕业,在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论文进行
复评,论文修改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②、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对所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时,应根据评阅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及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③、除非申请人或其它专家证明本次双盲评阅的专家有主观过失行为,否则,进行上述
复评的专家仍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
五、论文评阅费用由各培养单位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出。但有关“异议处理”中涉及的
“复评”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郑州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