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和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三年(截止到报考时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任职辅导员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不含部门表彰)以上表彰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有至少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报考时间)。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限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方向(备注:高校辅导员),报名网址为:http://gs.zzu.edu.cn。
2、考试方式实行两段式考试。第一阶段为外语资格考试,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第二阶段为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3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13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6:30-17:3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五、体检
体检于3月14日在新区校医院进行,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外语考试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现场确认时打印的信息确认表参加考试。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认定考试(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郑州大学2014年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博士生入学外语资格考试(英、俄、日、德、法语任选)分为听力、笔试和口语。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口语50分。满分20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14年3月15日上午 8:30—9:00听力
2014年3月15日上午 9:00—11:30笔试
2014年3月15日下午 口语、外语水平认定考试
考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
七、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及时间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专业课考试科目: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3、考试时间: 2014年3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
2014年3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
4、复试日程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八、招生人数、学习年限、培养模式及录取原则
1、 2014年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郑州大学)拟招收博士6名。
2、学习年限为4-6年。
3、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对考生本人或所带集体获省级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所有被录取的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郑州大学、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5、符合参加外语水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
6、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于3月13日前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227室),以便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参加第二阶段的业务课考试和复试。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访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郑州大学)和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询相关考研信息。咨询答疑电话(0371-67781646,0371-67780660),敬请考生在工作时间按照上述联系方式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