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将于2016年3月25 日——27日在郑州大学新校区进行。
一、具体复试工作程序安排
1. 报到审验资格:
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14:00——17:00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楼学生工作办公室(217)
要求:请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郑州大学2017年硕士生复试考生须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
3月26号上午8:30—12:00
参加专业:
科学技术哲学 地点:院340教室
国际关系 地点:院330教室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地点:院330教室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地点:院221教室
思想政治教育 地点:院206 教室
3月26号下午14:00—17:00
参加专业:
中共党史 地点:院206教室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地点:院336教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地点:院222教室
学科教育(思政) 地点:院113教室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月26号上午8:30—12:00,院214教室(202教室候考)
参加专业: 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教育(思政)
3月26号下午14:00—17:00,院214教室(202教室候考)
参加专业:科学技术哲学、国际关系、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课笔试时间、地点:
3月27号,上午:9:00—12:00,院202教室
全体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3月27号,院202教室
加试一:下午13:00—16:00,加试二:下午17:00—20:00
(按照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参加。)
3. 体检:
时间:2015年3月25日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要求:除复学的和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3月29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补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学院严格组织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必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存放交接。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专业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分)+面试成绩(25分)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我院的最终排序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3. 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汇总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要求以研工部通知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院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