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考核调整方案,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专业的笔试和面试采用“统一组织、分向考核”模式,具体规则如下:考核规则本年度转专业考核采取“面试先行、按需笔试”的综合考核模式。 一、考核流程:所有资格审查通过者首先参加面试。 (一)笔试启动机制 1.免笔试情形:若申请人数未超过拟接收人数的2倍,且面试评审组认为通过面试能清晰区分学生素质梯队,则不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2.启动笔试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启动笔试环节——(1)申请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的2倍;(2)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无法确定拟录取名单;(3)面试评审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理论文字功底。 3.成绩构成:未启动笔试时,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启动笔试时,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二、笔试面试规则。 (一)面试规则 面试为必考环节,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政治素养及专业适配度。 考核内容:公共能力(60分)涵盖逻辑思维(时政案例分析)、政治素养(立场与价值观评估)及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适配(40分)分方向考察。特殊加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面试原始成绩按1.2倍加权计算作为最终成绩。 (二)笔试规则 仅在满足“启动笔试情形”时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公共基础(70%)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等)和思想政治理论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政热点);专业方向(30%)由考生根据拟转入专业方向作答。 三、录取规则。 1.排序原则:面试模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模式(含笔试)按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第一志愿排序录取,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方可补录第二志愿考生。 2.同分处理: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校级以上思想政治类竞赛或实践获奖者优先”“原专业修读马克思主义相关课程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公示与争议:录取名单将注明考核方式(是否进行笔试)及各项得分。考生如有争议,需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提交报告,学院3个工作日内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