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纲要(讨论)

日期:2012-11-0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纲要
(试行)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确立本科教学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根据教学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二、本指导纲要是组织管理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基于对本科教学各主要教学环节地位、功能的认识和理解,而确立的本科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本科教学活动的行动指南。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必须领会精神,把握要点,认真贯彻执行。
三、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要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讲创新”的专业建设方针,适时修订教学计划,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始终保持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相对稳定性。
四、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依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原则,体现学校学院的定位和办学特色,要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与时代特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计划的修改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五、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单元。必须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坚持自主创新进行优质课程建设、课程系列建设、课程整和和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教学质量高、有特色的优质课程。在已取得省部级奖励的基础上,巩固成绩争取在近三年内实现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1-2项。
六、教学大纲是具体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的基本教学文件。专业核心课的教学大纲内容不得低于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核心课教学基本要求》,其他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也要科学、规范并具有先进性。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列出必读书目、参考书目、思考题、作业以及实践教学的内容。教学大纲的总体质量必须保持在国内一流法学专业的水平。
七、教材建设与选用必须与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相匹配。并实行双教材制。选用除了组织编写的教材处,本院专业核心课必须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选修课要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材料。组织本院优势学科编写有特色的高水平教材向国内同行推荐,促进本院教材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八、教学日历是落实教学计划的具体教学活动与过程的工作日程安排。要处理好课堂教学与实践的关系,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的关系,阅读教材与参考文献的关系,讲授与辅导以及课堂讨论和作业等的关系。教学日历要全面反映教学活动与过程的具体情况,并坚持改革与创新,使教学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教学过程科学规范。教学日历是教学检查的基本依据,每位授课教师必须精心设计,认真填写。
九、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教学质量的高低关键在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尽到自己的职业责任,坚守岗位认真讲好每一堂课。专业核心课全部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坚持执行教育部规定的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的要求;知名教授要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开设专题讲座;建立健全名师学术讲座制度,平均每月邀请1-2位国内知名学者为本科生进行讲学,努力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开阔师生眼界,提高课堂鉴赏能力,带动本科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质量。
十、课堂讨论、批改作业、辅导答疑、阅读指导、专题讲座等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每周不得少于2学时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要通过各种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加强自学,培养学生的踏实精神和创新品格。
十一、教学方法改革的中心是加强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改革“灌输式”和过分偏重讲授的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重视教学手段的更新,鼓励教师积采用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进行课堂教学。国际法学科下属的课程要有计划地实施双语教学。
十二、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是每门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教学工作中要依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妥善安排实验、实习、见习、社会调查、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模拟审判、模拟谈判、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各种类型的实践教学活动,并与相关课程保持协调一致的关系。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有机会参加科研或创新活动,在实践教学中得到多方面的锻炼和提高。
十三、考试(考查)是判断学生对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与应用的能力以及基本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现状与实际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教师对试卷的命题要符合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根据课程的地位,性质确定考试方式和试题类型,试卷命题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内容(以章为单位)的85%以上,重点章节的分数要占试卷分数的70%左右。要不断推进考试改革严格考试纪律,评卷等考务事项要认真遵守学校对考试工作的统一要求。
十四、毕业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写作阶段的教学管理工作,学生论文写作必须经过以下几个阶段:⒈阅读文献综述审议——确定选题;⒉论文开题报告——完成论文框架设计及写作思路;⒊中期检查——提交论文写作详细纲要;⒋预答辩——完成论文初稿;⒌抽查评阅;⒍论文答辩。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论文写作的几个阶段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毕业论文选题指南》要覆盖全部法学专业核心课和限选课的主要内容,论文题目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方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具有时代感和先进性,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十五、教学管理与质量控制是对整个本科教学活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在学院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要按照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本科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控,建立健全院领导、专家(院教学督导组),学生三结合的检查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制度和教学情况反馈制度,严把本科教学质量关。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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