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下午14:30—17:30,云南大学纪委委员、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教授受邀莅临我院作题为“刑法学的方法与思维”的专题讲座。讲座由王立志教授主持,张阳教授、许桂敏副教授、吴林生副教授及部分研究生、博士生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高巍教授首先讲述了刑法的方法是什么,指出刑法方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刑法条文,从刑法条文入手有多种方法,如语言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政治学伦理学的方法等。同时点明了法学论文应摒弃非法学方法,法学论文不应当是文学创作,优秀的法学论文应当保持无修辞、无情感、客观中立,社会舆情是社会学的思考方法,共情能力不等于刑法思维。
高巍教授结合具体案例为师生生动的阐述了刑法方法的基本原则。他谈到刑法方法应以构成要件为上,还原构成要件,而不是以社会危害性来解释案件。在涉及到刑法方法的具体展开问题中,高巍教授认为解释理由上要固守教义学边界,用刑法教义学切断与社会学、伦理、人情的关联。对刑法条文适用就是刑法条文具体化、规则化的过程,应分解式、分析式的适用,不要擅自使用原则在个案当中解释,不要溢出刑法条文去适用更宏大的价值。
高巍教授的专题讲座语言生动、紧贴实际,使到场师生对刑法方法与思维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讲座临近结束,高巍教授还与师生进行了学术交流与互动。
最后,王立志教授对本次讲座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高巍教授观点具有深刻性,强调了刑法方法对于刑法学习的重要性。此次讲座在热烈的学术讨论氛围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