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章程(曾用名:张卫平)莅临我院作了题为“民事诉讼制度建构的实体与程序之维”的学术报告。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副教授靳建丽及本科生、部分研究生、博士生共三百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报告。本次学术报告由我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

首先,章程教授以实体和程序的结构关系为切入点,给出研究诉讼法的双向视角:一方面,以实体之维研究程序;另一方面,以程序之维研究程序。

其次,章程教授重点讲述了如何具体的从实体之维和程序之维研究程序。一方面,章程教授认为实体之维视角可以从民事纠纷性质和民事纠纷形态入手,章程教授以家事纠纷、商事纠纷和公益诉讼为例详细阐述了从实体之维研究程序的原因;另一方面,章程教授认为在程序之维方面,可以从民事诉讼独立价值的本质和原因研究程序。章程教授还具体从案件繁简分流、预决效力、案外第三人撤销生效仲裁裁决等方面探讨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其后,章程教授与靳建丽副教授就“案外第三人能否有权提出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章程教授也与同学们进行了学术交流与互动,章程教授热情且详细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最后,张嘉军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章程教授此次讲座的先进性与深刻性,章程教授对实体和程序之维的研究原因、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的详细讲解让我们对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对我们今后学习和研究民事诉讼法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供稿人:王丹;摄影:安帅奇;审核:张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