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法学院建院4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全面依法治国与宪法全面实施”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会议主题为“宪法全面实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来自复旦大学、中山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河南警察学院、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十余位专家学者以及法学院部分硕博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苗连营教授致开幕词。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韩秀义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副教授做主题报告。
韩秀义教授的报告立足宪法学方法论的建构与阐释,指出研究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要注意中国宪法典的独特性,要在宪法实施的一般原理之外,挖掘和提炼属于中国宪法实施的本土特质和独有经验。基于这样的考量,必须认真对待中国宪法文本,注重从宪法文本规范和宪法实施的具体实践入手,来研究宪法全面实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全面实施宪法的体制机制。
刘志刚教授从如何科学界定宪法全面实施的内涵切入,提出宪法的全面实施首先要考虑实施范围的问题,特别是我国宪法在港澳台地区的实施,为此就需要把“一国两制”等相关问题纳入研究视野。其次,还要明确研究和解读宪法实施的基本思维方式,厘清规范的抑或文本的、政治的抑或历史的研究理路。同时,还要注意分析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的内在逻辑,以及部门法与宪法的联动问题。
孙莹副教授强调宪法全面实施的中国问题意识,认为宪法全面实施的中心在于解决中国问题,不能将研究停留在原理层面的空泛推演,而应针对具体制度展开精细化的研究。我国的人大制度尤其是地方人大的组织和职权规则等,就很有研究的必要和价值。在新时代研究健全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要厘清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之间的关系,确定各自的审查范围、审查对象和妥当的审查方法,特别是应关注地方人大在备案审查中的功能和作用。
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刘琳璘教授、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齐建英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郎志恒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杨洪斌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建等分别围绕宪法全面实施中央地关系的协调问题、研究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问题、宪法作为治国理政总依据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如何阐释宪法的法律意义、党的领导和公民行宪在宪法全面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等进行主题发言。与会硕博士研究生和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
苗连营教授进行总结发言。苗连营教授指出,研究宪法全面实施相关问题,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因此,在研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政治性与学理性的关系,同时也要从构建和形成中国宪法实施的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等的学术高度来加以把握。(文:陈建;审核: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