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2020年11月6日上午10:00—12:30,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应邀莅临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我院第一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民法典>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王红建教授主持,我院郎志恒老师及在校生4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紧紧围绕着《民法典》的颁布展开,并对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进行了清晰而深刻的分析。王周户教授指出,研究《民法典》与行政法的关系首先要了解公私法界限划分的问题,民法与行政法虽然分属私法和公法两个领域,但是其中存在大量的交叉问题,从主体、权利义务等角度学习公私法的划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民法典》与行政法的相互关系。其次,王周户教授认为,民法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础,《民法典》作为社会基本法,是行政法所规定的政府职能职权的基础,政府干预是基于民商法确定的活动的基础之上。《民法典》中各种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了行政法中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其中关于民事权益的内容构成了行政法所保护权益的基石。《民法典》中的许多规范也是关于行政活动方面的规范,其中的有关规定需要行政法予以回应。接着,王周户教授又和同学们谈到行政法对《民法典》的实施保障作用,他指出某些民事权益的保护有赖于行政法律制度的实现,民事权利的享有与社会义务的履行将受制于行政法律制度的实现。最后,王周户教授又针对社会治理格局下的公私法相互遁入等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王红建教授最后总结到,《民法典》与行政法的关系极为密切,王周户教授结合《民法典》和行政法的相关内容,深入剖析了二者间的互动关系,通过探究其特点,从不同的角度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的思考方法,并且生动地结合了相关案例,给我们指明了日后《民法典》与行政法相结合的研究方向。本次讲座为我们以后的学习过程留下了很多值得钻研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并完善。(文:宋玉梁;图:冯泽方;审核:王红建,张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