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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鲁鹏宇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行

日期:2019-11-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9年11月1日19:00-22:00,吉林大学法学院鲁鹏宇教授受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作题为《公法理论研究与法学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李永超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代表60多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鲁教授的讲座从三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公法理论之构造与特色”。他以传统公法理论的话语独立性和功能有限性为视角,基于公私法二元论分析了传统公法理论之建基,指出传统公法理论是一种简化理论模型。

第二部分为“公法理论之固守与创新”。鲁教授从公法研究的方法论之争出发,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为参照系,分别阐明了宪法学领域内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的“碰撞”和行政法学领域内行政法解释学与行政法政策学的“交锋”。在此基础上,鲁教授进一步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的现状和问题,强调了公法理论体系化的极端重要性,并引用学界不同观点阐释了“什么是体系化”“体系化的意义是什么”和“体系化如何实现”三个重难点问题。

第三部分为“公法论文写作成功之道”。鲁教授结合自身编辑工作经历和公法学理论研究现状,总结了论文写作的若干“雷区”,如文章数量表面繁荣但理论增量不足,启发性和创新性观点匮乏;问题导向的对策研究过度泛化,无法反补和充实公法基础理论;公法研究的概念运用精确化程度偏低,政治性概念、自创性用语、宏大结论过多;对西方理论过度推崇和简单套用等。之后鲁教授和在场老师同学共同交流了论文写作的选题、结构、表达、修改等问题,在拓宽学生视野的同时,又加深了大家对公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的理解与认识,为我院学子今后的治学研究指明了方向。

最后,李永超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鲁教授此次讲座命题和视角极具新颖性与务实性,从公私法二元论和公法研究的方法、现状、问题交融角度研究公法理论革新,给予我们新的研究启示;同时,鲁教授对论文写作的现实观察和技术性问题分析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学术论文写作的重要经验,值得大家认真体悟和切身实践。一场三个多小时的学术盛宴,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图:程敏,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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