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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张旭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行

日期:2019-07-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9年6月28日下午14:30-17:30,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教授在法学院211大会议室作了题为“感悟刑法”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马松建教授主持。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在校研究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马老师对张旭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谈到吉林大学法学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招生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一直有着密切联系,双方的合作交流对我院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张教授认为,“感”即是对刑法的认识,“悟”即对刑法的理解,对研究生群体来说就是对刑法的学习,对该两点的思考是刑法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张教授提到澄清刑法范围的重要性。研究刑法应该以特定的时空条件为转移,对刑法论域的研究应明确具体的本质参考。客观审视刑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反对扩大刑法的调整范围及提前介入,应限制刑法的扩张适用。接着,张教授系统分析了刑法学、犯罪学与形事政策学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价值层面的形事政策学是犯罪学和刑法学的桥梁,对立法司法起到导向作用,对罪刑相适应起到调整作用。然后,张教授提到刑法学习过程中应主动培养整体思维、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刑法问题的分析应结合不同层面的侧重点及本质,坚持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规范作用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参照立法的目的和动机,拒绝机械司法。最后,张教授强调对刑法的研究应当立足于本国实际,对国外优秀刑法理论的吸收借鉴是为了寻求适合自身的解决方案。

马老师总结指出,张教授的讲座旁征博引,通俗易懂,信息量很大。张老师结合自身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对刑法学精深独到的研究,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本次讲座对同学们具有学习方法方面的指导意义,对大家今后刑法学以及其他法学的学习、研究以及论文写作也会有极大帮助,张老师在讲座中强调的注重创新研究方法、培养逻辑思维、写作时规范引注、观点明确说理清楚等写作建议值得同学们重视。

随后张教授细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文:高亚瑞,图:张翔,审核:马松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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