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4日19:00-22:00,山东大学法学院石凤友教授应邀至我院,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作了主题为“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与现实价值再评析”的专题讲座。本次专题讲座由我院申惠文老师主持,金香爱、郑磊老师与谈,我院60余名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活动。

讲座准时开始。石凤友教授首先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变化,成就巨大,使参与人对改革开放有了新的认识。其次,石教授对改革开放的原点与农村土地改革缘何启动成功进行了深入介绍,指出改革开放的原点在农村,支点是土地制度改革,切入点在于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之后又详细分析了农村土地改革成功的条件。再次,石教授从社会价值、政治价值两个方面分享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价值。最后介绍了农村土地改革的现实价值与改革方向,总结到我们应科学总结和自觉运用改革开放历史,让历史为现实服务,更好地牢记过去、把握现在、开辟未来,从土地制度改革的角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尽一份历史责任!

对此郑磊老师和金香爱老师也与大家进行了分享交流。首先,郑磊老师从宪法的角度谈论了改革开放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其次对于石老师所讲的原点又回到农村,郑老师认为现在应该是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最后,郑老师谈到要从经验质感和历史感方面学习思考,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随后金香爱老师提出我们要保持学术的敏感性,时刻关注党的政策的最新动向,并就《土地管理法》草案中的相关变化与同学们进行了分享。金老师指出宅基地(非闲置)入市时要慎重,但是非农建设用地可以首先入市,先行改革,同时也要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三种类型,即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做出合理划分。
接着主持人申惠文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希望研究生能够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关注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并在学习中尝试运用法律语言学和法律政治学的方法。
最后大家踊跃发言提问,石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精彩和愉快的交流,并提出了中肯的观点和建议,同学们表示十分受益。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吴双、许利娜;图:高林娜;审核:申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