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14:30-17:30,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应邀至我院做了主题为“环境法学研究新领域——环境灾害法学”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翟新丽老师主持,全体环境法学专业和法硕(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

王建平教授从以下三个方面讲解“环境灾害法学”:(1)环境法学方法论(2)环境灾害法学: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3)环境灾害法学的案例实证。首先,王建平教授认为,在环境法学方法论方面,三同时制度管不住环境,利益与责任失衡;其次,环境灾害法学研究方法从灾害社会学转变为灾害法学;最后,王建平教授认为环境灾害法学与实践紧密联系,并列举了三个实例,重点讲解了武汉的蓝线蚕食:官填与私填竞合。
在近三个小时的报告中,参会师生与王建平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互动。本次讲座增进了学生们对环境法学前沿理论的认识,拓宽了学生的学术视野。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文:任宁宁;图:胡蝶飞;审核:翟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