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上午8:30-11:00,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应邀在法学院大会议室作了题为“对我国《土地管理法》最新修订的民法思考”的主题讲座,法学院师生百余人聆听了讲座,本次讲座由沈开举教授主持。

陈教授首先讲到《土地管理法》修法的时机,从《土地管理法》制定以来三次修订的动因,以及多年以来我国发布了多个关于土地制度的相关文件与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均提示本次修法的迫切。其次,讲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公私法之协调,从立法科学要求和立法视野看,《土地管理法》属公法性质,但与私法之间也存在着无法隔离的联系,讨论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也是民法学者的使命。随后,又讲到修订《土地管理法》之民法思想重述,陈教授指出物权平等一体保护应当落实,私权主体特定的利益应当关切,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应当规范。
紧接着,陈教授对修订《土地管理法》中几对关系的处理问题进行了阐释,对土地管理法制体系研究进行了分析,并对同学们提到的问题做了热情的回应和指点。沈开举教授最后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对陈教授的精彩讲座致以由衷的感谢。本次专题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文:鲁迪;图:张旸,审核:杨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