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九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近代法研究所所长李启成莅临我院210会议室,为大家作了一场题为“近代中国的宪政”的学术报告。报告由翟小波老师主持,法学院宋四辈老师、苏风格老师、2012级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到场并认真听取了报告。
李启成教授从晚清时期的资政院入手,为大家讲述宪政在中国的发展史。从1911年的共和立宪到晚清时期的君主立宪,李教授重点强调人和制度直接的关系问题,晚清时期崇尚制度万能论者,认为有了制度,我们就敢叫日月换新天,君主立宪是万能的良药。李教授认为人的现代化较之于制度的转型更为艰难,于是,如何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就显得尤为重要。随后,李教授对资政院的议员、北洋时期的议员与现如今的人大代表做了详细的对比。李教授重点强调了议员的操守和缺点,并延伸出三个历史观。一为进化论:美好在未来;二为历史退化论,即过去是黄金时代,这也是儒家的观点;三为历史循环论即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辛亥革命以后的法政知识没有其安身立命之处,没有与中国的传统修养相结合,造成了每况愈下的状况,是非不应当由当权者主控,而应由自己的判断。在中国从社会结构入手研究社会变革是不现实的,这就对我们宪政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紧迫的需要。最后,李教授对在座研究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独立思考是需要本钱的,要认认真真、不符成见的读书。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在座师生通过提问的方式与李教授进行了学术上的交流,增强了大家对中国宪政相关问题的认识。本次学术报告的召开使广大研究生了解到我国宪政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引发了同学们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供稿人:张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