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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莅临我院谈“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日期:2012-12-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展法学院学子的法律思维, 12月12日上午九点,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莅临我院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大家作了一场题为“依法行政的新要求”的学术报告。参加法学院硕博论坛的博士生,2011级、2012级全体研究生到场并认真听取了报告。

刘教授以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为背景,指出党要依宪执政,新形势下就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国的真正内涵是由行政机关承担起重任。报告分为三个部分,即良法之治、应一步加强基础组织法的建设以及行政机关如何执法等问题。首先,刘教授提出中国法律应当为良法之治,虽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并不完善,我们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应进一步增强基础法律理论的建设。其次,刘教授认为组织法的建设应该提上日程,基础性法律的缺失不容忽略。从整个行政法系统来看,缺乏的应是统领全局的基础性、程序性法律,因此,统一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必要的。最后,针对行政机关如何执法这一问题,刘教授认为,政府机关选择性执法以及不作为等现象广泛存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问责制度,在严格但又合理的问责制度的监管下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随后的互动环节中,与会师生通过提问的方式同刘莘教授进行学术交流。来自武汉大学的一位同学向教授提出了立法沿革导致选择性执法失误这一观点,刘教授十分耐心地作了详细的回答。
本次报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刘莘教授深厚的行政法学理论功底,风趣的演讲风格赢得了法学院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更加明了法律人肩上的重担。这次学术报告的召开为法学院广大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为今后法律素养的提高开拓了更为广泛的思路。
(供稿人:张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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