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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王亚新教授应邀来我院作题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的学术报告

日期:2012-12-1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深化同学们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我院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于12月11日晚7时在我院模拟法庭作题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的学术报告。报告由诉讼法学专业张嘉军老师主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张宗敏出席了此次报告会,靳建丽老师、周庆老师、高辉老师、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及本科生共200余人聆听了此次报告。

报告伊始,王亚新教授明确指出以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切入点,主要从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特征、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民事诉讼法学的教育与研究三个方面进行讲解。首先,王教授指出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颁布以来,经历了2007年的局部修改,再到本次比较完整的修改,尽管形成时间较短,但可谓是“全面开花”,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同时,他也指出此次修改对于某些领域及重要问题并未涉及,即“点到为止”,留下了些许遗憾。其次,王亚新教授详细而具体地介绍了此次修改中新增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小额程序以及对再审程序、证据制度等方面的重大调整。最后,针对当前单纯的课堂教学模式,以及民诉法研究中存在的严重依赖与中国国情不相适应的外来资源的现象,王教授明确地指出了这些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脱离了民事诉 讼法学的本质,因此,今后的教学研究必须与诉讼实务紧密联系。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与会师生通过提问的方式与王亚新教授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增强了大家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本次报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王亚新教授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幽默风趣的讲授风格、严谨的治学精神获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这次学术报告的召开使广大同学对新民事诉讼法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拓展了广大法学学子的学术视野,开拓了学术思路,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供稿人:魏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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