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晚18点30分,中国法学杂志副主编吴雷教授﹑内蒙古大关于学法学院副院长吉雅教授在法学院210会议室分别做了“从编辑角度谈论文写作”和“民族自治立法问题”的报告。报告由宋雅芳教授主持,法学院各个专业研究生认真听取了报告。
首先,吴雷教授针对法学论文的写作及投稿展开了讲解。她指出论文写作要注重选题,杂志编辑往往是对与国家实务实践密切相关的热点或者疑难问题的论题感兴趣,同时编辑也会对作者所处的阶层,以及作者的写作特点,文章的大致结构,所属性质进行审稿,再决定是否推荐或者适用。同时,她建议研究生在写论文中要注意同老师沟通,同同学交流讨论,这样才能集思广益,使得文章具有可看性及实质性。此外还明确指出目前很多杂志社审稿都采用匿名评审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发表文章提供便利。最后,吴教授强调在文章投稿前一定要明确写文章的目的,然后选择合适的刊物进行发表,这样才能提高论文投稿命中率。交流讨论阶段,广大师生向吴教授请教了深刻的学术问题,吴教授一一作答,大家都表示受益匪浅。
其次,吉雅教教授针对民族自治立法问题做了报告。她介绍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发展及目标,然后就内蒙古自治地区所处的民族法优势进行四方面说明,第一、蒙古族法有自己的法制历史,尤其是从成吉思汗立国开始。第二、蒙古族法有自己的时代法也就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内蒙古的通用。第三、蒙古族法有自己的习惯法,并且是用蒙语与汉语双语教学。第四、蒙古族法有自己的地域优势,可以以外蒙古法与中国法的比较。最后吴教授指出,在现行的民族自治立法问题上我国在法律规范以及程序走向和责任归置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精彩的报告,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最后,宋雅芳教授做了总结,她希望同学中能够从两位教授的精彩报告中体会到学术论文写作及发表的使用性,同时也可关注民族立法问题的研究。此次报告极大的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更为我院广大师生们之间的学术交流提供了平台。
(供稿人:李晓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