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刘文华教授莅临我院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经济法是变法之法”的精彩学术报告。报告由程宝山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到场认真听取了报告。
讲座伊始,刘文华教授以经济法与两大法系的联系作为切入点,指出我国经济法应适应我国国情,要在改革创新中行进发展。随后他从七个方面展开全面阐述:第一、经济法调节的是现代市场经济关系,提出了经济法“纵横统一论”“分合论”“社会基本矛盾论”三个基本观点;第二、经济法法律部门的划分及法律调整的格局;第三、国家与市场及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提出了国家应具备“三个三”的主体地位;第四、几种经济关系的剖析;第五、经济法法律调整的功能。主要是协商和各方利益均衡的功能;第六、经济法的主旨思想与理念。尤其是要树立社会责任本为的思想理念;第七、公司结合和法律体系的融合,要树立“公私结合,以公为主”的特色。其精彩的报告获得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最后程宝山教授作了总结,他认为刘教授精彩的学术报告,严谨的思维分析能力还有正直的学术人品都是值得我们佩服和学习的,尤其是在日常学习中要建立自己的学术思想,懂得学术创新,更要学会与实践结合,切勿眼高手低。在座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报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刘教授严谨的学术观点获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这次学术报告的召开使广大研究生了解到经济法在我国法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及发展方向,同时,此次报告拓展了广大法学学子的学术视野,开拓了学术思路,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供稿人:李晓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