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16:00-17:40,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范金鹏走进课堂,以《经济犯罪检察罪与非罪实证研究》为题为我院学生授课。本次课程由我院李淑娟副教授主持,2025级部分本科生参加。

范金鹏首先对检察院的各项基本职能以及各个检察部的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他针对“关于罪与非罪的相关理论”“以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为例的重点罪名分析”“最高检对‘高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要求”分别进行了讲授。范金鹏结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办案实践指出,检察案件不仅要从程序、实体方面促进公平正义 ,更要从案件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最终实现公平正义。
李淑娟在总结中表示,此次授课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师生对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基本职能以及经济犯罪不同罪名的判处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深化了对刑法与民法关系的理解。(初审:白阳;复审:李淑娟;终审:郭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