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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勤国教授作《公司法人独立责任的坚守和突破》学术讲座

日期:2025-10-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了繁荣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与实务交流,10月22日下午15:00-18:00,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应邀做客“法家名学大讲堂”,作了题为《公司法人独立责任的坚守和突破》的学术讲座,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协助本次活动。讲座由我院申惠文教授主持,赵可星教授、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岩、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辉等担任与谈人,中国计量大学王艳林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张良教授、我院郭德香教授、高完成老师、常亚楠老师以及民商法方向研究生参加讲座活动。

孟勤国围绕公司法人独立责任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精彩报告。首先分别阐述了公司独立责任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当公司董事、监事或者实际控股人与公司出现人格混同、过度支配控制或者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形时,是否要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以及如何适用。其认为公司法人独立责任必须坚守、公司易成为实际控股人或者大股东谋取私利的工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非常必要的,但前提须是股东、高管或者实际控股人存在非法行为或者不当行为。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在互动环节,与谈人赵可星、张岩、李辉对讲座内容发表看法并进行高度评价。孟勤国积极回应现场提出的疑问。申惠文对孟勤国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赞誉,最后就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并对孟勤国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康清怡;图:李钰琪;初审:高完成;复审:申惠文;终审:郭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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