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9:00--22:00,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邀做客“法家名学大讲堂”,作《无体物的复兴与民法制度的无体化》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申惠文教授主持,赵可星教授、杨红军教授、高完成老师、常亚楠老师担任与谈人,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参加。

徐国栋围绕无体物概念的演变史与民法制度的无体化趋势进行了精彩报告。首先系统阐述了无体物概念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从斯多亚哲学的“无体四子”到盖尤斯以无体物建构大物法体系,再到《魁北克民法典》的“无体财”概念,直至《巴西民法典草案》确立的“非物质财”阶段,揭示民法财产概念从有形到无形的演进规律。在此基础上,还深入剖析了无体物概念在当代复兴的三大动因:传统物债两分理论的不合理性被揭穿、工业革命推动无形资产成为财富主导形态、知识产权勃兴影响无体物的名称和内涵。徐教授特别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15条、第123条等规定实际上对无形财产进行了规范,立法层面走在世界前列,但民法理论仍固守“物权客体主要是有体物”的传统观念。他强调,应当在民法教材中建立有体物与无体物的基本分类,以实现财产法学说的现代化转型。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在互动环节,与谈人赵可星、杨红军、高完成、常亚楠对讲座内容发表看法并进行高度评价,认为讲座内容对财产法现代化变革具有前瞻性。申惠文对徐国栋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赞誉,肯定其立足中国实践、融通古今中西的研究方法和对知识考古学的精湛分析,最后就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并对徐国栋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何金迪;图:谷佳怡;初审:高完成;复审:申惠文;终审:郭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