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已于2016年6月、10月和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决定提请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为了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郑州大学法学院和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决定召开“《民法总则(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民法总则(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会议时间
2017年1月12日14:00至18:00
三、会议地点
郑州大学新校区法学院211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的其他专家学者,共计30人左右。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六、会议联络
有关本次会议的其他事宜,可联系河南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